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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岛市出租车应组建工会的建议

来源:青岛大众网   作者:   2011-02-21 1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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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重庆发生出租车罢运事件后,2009年11月10日,海南三亚市和甘肃永登县两地也出现了出租车罢运。由于各地政府处理得当,没有引发重大事件。但从本质上看,这是长期以来我国不合理的出租车行业体制酝酿的必然苦果,不在重庆发生,也会在其它地方发生,今天发生了,以后还可能再发生。

    现有的出租车公司,除国有体制公司外,其它的众多公司中,有许多并没有存在的理由。这些公司往往通过某种背景拿到特许经营执照,不但垄断着经营权,而且向不得不挂靠的个体出租车司机收取高额的管理费,或称之为“份子钱”。这种份子钱各地收取的标准不同,但普遍收得很高。在收取管理费的同时,基本上不进行管理,也很少为出租车司机服务,这种奇特的现象有人用“不劳而获”来形容。

    造成这种现象的根源,是现有的出租车行业“公司化”体制。这一体制规定,出租车必须公司经营,限制个体进入,无处可去的个体出租车经营者,唯有投奔公司,方能继续生存。被政府文件和行业法规固定下来的“公司化”,其本质就是有关部门一次垄断下的二次垄断。

    针对出租车行业以司机为主体的普通职工多、管理人员少的特点,在工会主席人选上,全部实行民主推荐,真正体现会员意志,确保能够代表职工利益的人员进入工会委员会。根据出租车行业司机身份的变化,在出租车从业者加入工会方式上,工会应采取相应的会籍管理办法,并发放全国统一的《会员证》。(青岛市人大代表 马鸿冰)

 

蓝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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