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报道 > 2010青岛行 > 七区五市

胶州市

来源:   作者:   2010-06-13 10:26: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胶,水名,现称胶河,在胶东半岛。起源于山东省胶州、高密二市的王吴水库,流经高密,再进入胶州,几经改道、并流后汇入大沽河,在胶州辖区注入胶州湾。汉时的胶西、胶东即据此命名, 最初的治地在胶河东岸(现高密境内),后行政治所东移至胶州境内,民国时定为胶县,1987年更为胶州市。 《胶县志》中并无胶州一名的本源,经过考证,盖渊于此。夏、商为莱夷之域,周初,东有莒、西有介,莒南迁后为计。《胶州志、大事记》载:“周武王十三年(己卯)都于计”(计,即计斤,在今胶州南关城子村)。秦,置黔陬县。公元529年(北魏孝庄帝永安二年)始置胶州,"领东武、高密、平昌三郡,治东武陵,以胶州名始此"(《学古编》),此时治所在今诸城市。隋,立胶西县。唐,设板桥镇。宋,复立胶西县。至蒙古太祖二十二年(1227年)置胶州于胶西县,领胶西、高密、即墨,即现在的胶州市。至明清,均称胶州。民国二年(1913年)改胶州为胶县,1987年2月12日国务院(1987)26号文件“撤销胶县,设立胶州市”。

【总体介绍】
  胶州市位于胶州湾畔,东临即墨市,青岛市城阳区,北接平度市,西靠高密市,西南临诸城市,南与胶南市接壤.1987年2月胶州市在青岛地区率先撤县建市,是山东省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全市现辖11个镇、7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1210平方公里,总人口110万。到2008年底,胶州市户籍人口达到79万,市区常住人口达到40万[不含胶东,营海两街办],市区建成区45平方公里.一个中等开发城市基本形成。
  胶州市区位优越,交通发达。胶济、胶黄、胶新铁路、胶济客专横贯境内,济青、环胶州湾、同三、青红高速公路、204国道纵横交错。胶州距离青岛港35公里,黄岛前湾港30公里,距离流亭国际机场25公里。境内有全国第三个铁路集装箱编组站,是进出半岛的咽喉,重要的交通枢纽。
  胶州物产丰富,文化灿烂。胶州大白菜即鲁迅先生所说的胶菜名扬海内外。4500多年前,先民就在这里创造了灿烂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三里河文化。唐宋时期胶州(板桥镇)又是全国五大商埠之一,北方唯一通商口岸。胶州是清代“扬州八怪”之一画家高凤翰的故乡。胶州又是胶州大秧歌和茂腔的发源地,胶州大秧歌又是山东三大秧歌之一,三弯九动十八态的舞姿和茂腔的特色唱腔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文化遗产之列。源远流长的历史使得胶州素有“金胶州”之美称。
  改革开放以来,胶州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加压奋进,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已形成机械、电子、化工、建材经纺、食品等主导产业体系,出口创汇连续多年居山东省县市首位。是环胶州湾经济带上重要的工业加工、仓储物流基地。从而使胶州市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市行列,先后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山东省首批小康县(市)之一。
  胶州市人民政府驻地:三里河街道办事处
  邮编:266300。行政区划代码:370281。区号:0532。拼音:Jiaozhou Shi。
  胶州共11个镇分别是: 李哥庄镇 胶莱镇 马店镇 胶北镇 胶西镇 杜村镇 张应镇 铺集镇 里岔镇 洋河镇 九龙镇
  胶州共7个城区街道办事处分别是:阜安街道办事处、中云街道办事处、三里河街道办事处、北关街道办事处、云溪街道办事处、胶东街道办事处、营海街道办事处

【地理位置】
  胶州市是山东半岛与内陆连通的交通枢纽,优越的交通条件是胶州对外开放的突出优势。距青岛港、青岛前湾港均只有30分钟的车程,港口已与世界上150多个国家开通了国际航线。胶(州)济(南)铁路、胶(州)黄(岛)铁路以及胶(州)新(沂)铁路横贯境内。距青岛国际机场只有30分钟的车程。目前,青岛国际机场又开通10条国际航线,56条国内航线,可通达全球各地和国内主要城市。济南至青岛的济青高速公路、青岛至黄岛的环胶州湾高速公路、黑龙江同江至海南三亚纵贯中国东部沿海的同三高速公路穿越胶州,与204国道和四条干线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

sinvk

更多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