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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福音?山东“楼市新政”全解读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2010-07-15 17: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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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4,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日前该部门出台了《关于严格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

拿地后,商品房销售价格政府提前控制,开发商不得随意定价,否则将罚款;擅自更改容积率地块将被收回;从源头入手,囤地者两年禁买土地;土地成交后6个月内必须开工,3年必须建设完工…… 714日,记者从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日前该部门出台了《关于严格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14日记者采访获悉,青岛大部分楼盘能在6个月内开工,但3年完工的却不多。对于此新政,岛城专家表示属于临时性政策,但非常严厉,执行下来楼市会进一步调整。另外,青岛市国土局已经接到此通知,下一步会按新政实施。

◎重要政策解读

开发商不能随意定价了

重要条文:通知中明确提出,规范住房用地出让条件管理,土地出让方案中要增加房产主管部门提出的住房销售价位、套数、套型面积等控制性要求,并写入出让合同,约定违约处罚条款。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专家解读:“最近国土资源部刚下达了整顿土地市场的通知,紧接着山东省便出台了新政策,这传出了一个信号,说明接下来将继续调控楼市。”青岛楼市知名分析人士龙江告诉记者,“这不是长久政策,只是阶段性的,但短时间内可以控制房价。今后,开发商拿地合同中已经规定好了所有事项,价格范围、套数、户型面积,这在以前是没有的。以后开发商就没法随意定价了,也是防止部分开发商定价过高。另外,通知还提到控制大套型住房,这是在考虑普通购房者,总价低才能买得起。这确实是新举措,以前没有实施过,规定得非常细,但属于临时性政策,相关部门希望在短期内控制好房价。”

土地首付50% 1年内付清

重要条文:通知还提到,严格土地出让合同管理。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 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出让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土地面积、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套型面积及比例、定金、交地时间及方式、价款缴纳时间及方式、开竣工时间及具体认定标准、违约责任处理。

专家解读:“以前的时候,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定的东西很少,按照新政策,规定要求非常多。另外,通知提到的更改规划指标收回土地,比较严厉。更改容积率、擅自加盖楼层这在以前是发生过的,现在明确了,今后有此行为可能被收回,此举对限制开发商有很大作用。”龙江介绍说。

拿地6个月开工、3年建完

重要条文:严格把握商品房用地市场准入关口。全面推行“净地”出让制度,确保土地出让后能够及时交付土地。土地出让成交确认后,应在10日内正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合同须明确开工、竣工时间,约定的开工时间不得超出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竣工期限不得超出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期限之日起3年。

专家解读:“之前,国家曾有类似的规定,但是没有这么详细。”岛城楼市专家张百忍介绍说,“6个月内动工比较容易,但是3年内完工很难。像一些旧村改造项目,面积非常大,前前后后很费时。但3年对于普通项目应该还是可以的。现在有些项目采取表面动工,实际囤地,3年不完工。此政策针对的是这些项目。”

囤地者两年内禁止再拿地

重要条文:加强房地产用地开发利用诚信管理,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对用地者违法用地、招拍挂竞得土地后不及时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拖欠土地出让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的,自发现之日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禁止其在二年内参加土地竞买。

720前,各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本辖区专项整治和处理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出让合同专项清理报告一并上报省厅。

专家解读:“一年来,山东省一直要求各地加强土地供应,青岛市的土地供应量也在增加。但供应量加大只是一方面,还得看住宅何时上市。此政策就是打击囤地的,以此保证住宅供应量,防止土地晒太阳。”龙江介绍说。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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