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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路1号地 难了身后事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   2012-09-29 08: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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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路1号地块是南京路南段至今未被开发的一块,这块“宝地”身价不菲,身世也颇为复杂。记者调查获悉,原开发商之间矛盾重重,长期对簿公堂,该地块已闲置多年且被收回,至今仍是一处大水坑。就在近日,两家开发商又因为这块地的投资问题“打”了起来,其中一家开发商的股东因涉嫌抽逃出资被警方抓获。

    多方投资开发该地块

    据了解,该地块原属青岛公交集团,面积15亩左右。2004 年10月,公交集团与青岛信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联合在该地块开发建设项目,并成立了一家名为“青岛公交信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司,其中信发公司占80%的股份,公交集团占20%的股份。该公司于2006年12月15日变更名为“青岛圣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5年7月,公交集团、信发公司与青岛嘉扬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由嘉扬公司全面承继并履行信发公司与公交集团于2004年10月签订的《合同书》中各项约定及权利、义务、收益分配、违约责任等内容。

    2005年8月份,又一家名为“青岛春雨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参与进来,这家公司与嘉扬公司签署协议,协议约定,春雨公司出资4000万元获得嘉扬公司所拥有的该房地产项目所有权益的50%,其中3000万元是房产项目的启动资金,专款专用于该房产项目;其余1000万元作为嘉扬公司的收益直接支付给嘉扬公司。“这4000万元虽然购买了嘉扬公司在该项目上所有权益的50%,但只购买到圣宝公司40%的股权,那1000万元相当于给嘉扬公司的中介费。”春雨公司的李慧经理向记者介绍说。

    也就是说,截至2005年8月份,开发南京路1号地块有三个投资方:公交集团、嘉扬公司、春雨公司。该项目也曾正式动工,不料几个投资方之间产生了矛盾。

    地块被收回,纠纷不断

    据悉,协议签订后,春雨公司向嘉扬公司支付了部分股权转让款,前后共计493.501万元,并通过嘉扬公司向圣宝公司支付投资款183万元。但两家公司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春雨公司认为,嘉扬公司未按合同将圣宝公司40%的股权进行变更登记;而嘉扬公司认为,春雨公司未按协议按时投资。双方为此开始了漫长的诉讼。在此期间,该项目因为开发商无暇顾及而被迫停滞,南京路1号地块就被闲置了下来。因开发商之间长期在打官司,没有精力进行项目开发,加上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2008年9月份,该地块的使用权被青岛市政府收回。

    土地被收回了,但几个投资方之间的矛盾还远没解决。春雨公司和嘉扬公司一直在打官司。直到今年4月份,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解除春雨公司与嘉扬公司于2005年8月签订的协议;嘉扬公司向春雨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493.501万元;嘉扬公司向春雨公司返还项目投资款183万元,圣宝公司对这一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双方均未上诉。

    记者从法院的判决书上看到,法院在审理时查明,2003年4月,嘉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后又于当年12月份扩增到2000万元。法院查明,该公司股东之一、同时也是法定代表人的陈某,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注入500万元的资本,但在公司验资完毕两天后,陈某就将资金转走了。公司于2003年扩资时,陈某使用了同样的手段:先将340万元注入公司,待验资完以后,很快将钱转走。虽然赢了官司,但春雨公司还是没拿到钱。

    一投资方法人代表被抓获

    春雨公司的负责人李经理向记者透露 ,判决下来以后,他们就四处找陈某,但陈某却像人间蒸发一样,怎么也找不到。因嘉扬公司还不上钱是由其法定代表人陈某造成的,春雨公司于是以陈某涉嫌犯抽逃出资罪向警方报案。

    今年9月20日,警方排查得知,陈某住在八大关一栋别墅内。民警赶到该别墅后发现 ,别墅四周有多个摄像头,院内还养着一只恶犬,民警冲进门后将正在屋内的陈某逮了个正着。

    据悉,所谓抽逃出资罪 ,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属刑事犯罪。

    另据了解,从2006年以来,南京路1号地块一直是个“水坑”。2009年,市规划局曾向媒体透露 ,南京路1号地块将规划建设42层的办公及停车综合楼,规划建筑方案已经通过市规划局批准。

    今年4月份,青岛市中院曾到青岛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进行了调查,整理中心称该地块的土地证已被注销,该宗地块处于储备前的准备中。(记者 黄英帅 何毅)

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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