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合格的鉴定报告真不合格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09-08-26 14:29:00
费三元
7月7日上午9点多,南京城南花神大道入口旁正在施工的“中兴大楼”靠近公路一侧发生塌方,半幅公路路面被封锁。与工地只有一墙之隔的望江矶2号的居民经历了这样惊险的一幕,随即就被民警紧急疏散。先是前三栋的房子出现裂缝,后来4至5栋房屋也相继开裂,居民有的被安排到附近的酒店暂住,有的则投亲靠友。一个多月来,居民们为房屋质量是否安全开始了奔波。之后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报告认为房屋有开裂但主体结构安全,但居民对调查结果表示质疑。
(《扬子晚报》8月25日报道)
6月27日,上海闵行区的一座居民楼整体“卧倒”了,塌楼事件之初,专家组介入勘察后,很快给出了一份初步意见报告:导致楼盘倒覆的主要因素是施工不当。然而,随着勘察活动的继续,事件的走向逐渐诡秘,对于设计、施工的质疑声越来越小,以至于最后“水平压力差造成塌楼”的责任定性,几乎回绝了质量问题,把开发商、监理方和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撇得一干二净。于是一个可笑的词汇“压力差”进入了我们视野,让我们知道了随便堆土是会倒楼的……
7月中旬的一场大雨后,四川成都“校园春天”小区原来距离就很近的两栋楼房居然微微倾斜,靠在了一起。事发后,“德馨苑”项目施工方曾经委托西南勘察院对此进行安全鉴定,可惜鉴定结果并没有认定“德馨苑”方责任的大小,反而认为主要是“校园春天”小区自己没有把排水工作做到位。并且经过现场检测、查勘,未发现房屋主体有明显的结构性损坏,各项变形观测数据均在规范规定范围内,目前房屋主体结构是安全的。于是我们知道了原来“人字形”房屋的结构是稳定安全的……
8月中旬,合肥市枫丹白鹭小区J3栋楼一层阳台外四根柱体发生断裂,然而,合肥市建委对外公布该“断柱”情况的《报告》:发生开裂柱体属于装饰柱,因不参与整个建筑的受力体系,故不影响楼体结构安全。于是我们知道了,原来柱子断了的楼房也是安全的……
当人们还没有从“楼脆脆”、“楼歪歪”、“楼断断”等接连不断的刺激新闻中缓过神来时,南京一栋正在施工的大楼又发生塌方,塌方造成周边的居民楼全部开始开裂。然而就是这样的房屋,经过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鉴定后仍然是安全的!
楼歪了是合格的,楼断了是合格的,楼裂了是合格的,甚至楼倒了都是合格的,我们不知道那些鉴定部门的所谓专家是依据怎样的标准做出让我们觉得荒谬的“合格报告”,我们只知道能得出如此“合格报告”的鉴定标准肯定是不合格的!
一次又一次的房屋质量问题,让我们看到了业主们维权的艰辛与苦涩,让我们看到了开发商与某些势力勾结的贪婪与嚣张,让我们看到了丧失了独立性的鉴定机构的谄媚嘴脸,更看到了现行的房屋验收机制的缺陷。
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不等于质量合格的工程,因为我国现行的竣工验收备案制根本就不是对建设工程的质量进行验收,而是对建设工程的资料进行验收。在法律程序上的合格其实并不等于质量上的合格。现行的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就是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和工程监理等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建设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备案。很清楚,商品房竣工验收是否合格实际上是由开发商一方说了算。而对于商品房的建筑质量的把关,目前只能是凭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参建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良心,凭企业自身的社会诚信。要想依靠质量监督机构、或者寄希望于建设行政机关,在现行备案制度下那是不现实的。这样的验收机制,这样的鉴定标准,这样监管措施,难免会让“豆腐渣”房屋越来越多。
人们常说,安居才能乐业,随着房价越来越高,老百姓买一套房往往需要一生的积蓄,甚至换来几代人的债务,然而就是这样用血汗换来的房屋,却连生命安全都无法保障,这已经击穿了老百姓承受能力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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