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岛城专栏 > 记者调查

青岛一门诊职工辞职被扣钱 单位称必须干满一年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敏   2014-06-09 17:34:00

关键词: 青岛;门诊;辞职;扣钱;维权

  

赵女士和宏海门诊部签的劳动合同.

    大众网青岛6月10日讯记者 李敏)近日,青岛市民赵女士拨打青岛大众网80902818热线,反映她提前一个月给单位打了辞职报告,离职时却被扣了千元工资。其单位青岛四方宏海门诊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虽然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做规定,但是按照该单位自己的规定,赵女士必须干满一年,没干满一年就得“象征性扣一些工资”。青岛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投诉或申请仲裁。
  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 却被扣了千元工资
  赵女士告诉大众网记者,她于2013年11月1日与四方宏海门诊部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今年4月份,赵女士感觉该单位不适合自己,于是2014年4月25日小赵写了一份书面辞职报告,要求2014年5月31日离职。但是最后结算工资时,宏海门诊部以未干满一年交违约金为由,扣了小赵1000元工资。
  赵女士告诉大众网记者,自己与单位签订的合同中第二十四条规定,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到四十四条规定执行。她通过查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得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单位不应扣发她的工资。
  用人单位称单位有规定 不干满一年就得扣钱
  随后,青岛世海医院副院长原大江针对此事接受了大众网记者的采访。他表示,宏海门诊部所属世海医院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前双方已经口头约定必须干满一年,在下一年签合同前一个月,员工才能提出辞职,否则就要扣除一个月工资。
  “每次例会我们也强调这点,所以员工们都知道”。原大江表示,医院与赵女士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不完善,所以医院也没有扣她一个月的工资,而是象征性扣了一些。“公司就是这样规定的,具体合不合法,我们再研究研究”原大江说。
  人社局:双方谈不妥可以到劳动监督局投诉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位马姓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劳动法,赵女士提出辞职的流程是没有问题的,离职前干几天就该拿到几天的工资。另外,劳动法中并没有“必须干满一年否则扣工资”的规定,“在《劳动合同法》中,公司不可以随便炒员工,但是员工可以随时炒了老板,除非特殊岗位、掌握核心技术等特殊情况,其他普通员工都可以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报告,解除劳动合同”。
  据了解,类似赵女士的情况并不少见,青岛市人社局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双方在谈不拢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到该区市劳动监察局投诉,或者到有管辖权的单位实行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