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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户籍新政详解六: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5-04-15 15:26:00

关键词:

  父母投靠子女的,须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办理落户。即便父母身边有其他子女,只要户籍在青的子女,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依然可投靠。

  符合《意见》中第七条第三项“投靠落户”条件的,由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除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投靠监护人由市公安局审批外,其余由公安分局审批。父母投靠子女,父母一方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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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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