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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中院出台刑事申诉案件受理与审查规定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6-10-26 19:31:00

关键词: 青岛中院;刑事申诉案件;受理与审查;规定

  大众网青岛10月26日讯记者 曲顺 通讯员 时满鑫)为切实解决刑事案件申诉难问题,进一步规范刑事申诉案件受理与审查工作流程,保障刑事申诉复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刑事申诉案件受理与审查规定》。

  据了解,《规定》针对法律、司法解释未作明确规定的实务操作问题,对刑事申诉案件的申诉人范围、案件管辖、受理范围、主管机构、受理窗口、申诉材料、代理人、审查原则及方式、中止及终止审查、撤回申诉、决定重新审判标准及新证据的认定、审查结果及送达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地弥补了刑事申诉案件受理与审查方面法律依据过于简单、原则的欠缺。

  今年4月,青岛中院改革刑事申诉案件工作机制,受理与审查统一交由再审立案部门负责,在立案大厅设立专门受理窗口,安排专人负责案件受理工作,并对案件受理与审查工作流程进行了规范和创新,取得了良好效果。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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