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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陈晓 通讯员 王燕 青岛报道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提醒,旅游经营者对参团游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为保障双方权利和规避风险责任,旅行社应与旅游者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按要求制作出境游安全信息卡并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随身携带,进而对参团游客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进行充分、合理的保护。
出境游安全信息卡究竟是什么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规定:“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应当制作安全信息卡”,并且“旅行社应当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随身携带”。这一条款包含两个关键要素:“制作”要求旅游经营者切实履行说明或者警示的义务;“交由”则确保了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显然,出境游安全信息卡的核心目的在于,当遇到紧急状况时,能够协助相关部门迅速联系到旅游者,进而保障旅游者的安全。
不制作出境游安全信息卡会产生哪些后果
旅行社按照要求制作出境游安全信息卡并交予旅游者随身携带,这是旅游经营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关键体现。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按要求制作安全信息卡,未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或者未告知旅游者相关信息的,由旅游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出境旅游安全信息卡应如何制作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对出境旅游安全信息卡使用的语言、旅行社填写内容和旅客自行填写的内容作了具体规定。根据2023年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行业标准《旅行社安全规范》(LB/T028—2013),出境游安全信息卡的制作有以下要求:
1.出境旅游安全信息卡以书面的形式体现。
2.安全信息卡使用中文和目的地官方语言(或者英文)填写。
3.出境旅游安全信息卡的内容应包括:
⑴基本情况(由旅行社填写):姓名、护照号、身份证号码、国籍、紧急联系人及方式;
⑵身体状况(由游客个人填写):血型、过敏史、既往疾病;
⑶保险情况。
出境旅游安全信息卡的参考样式如下:

出境游安全信息卡看似只是一张小小的卡片,实则是保障旅游者境外安全的重要工具。旅行社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制作并交予旅游者安全信息卡,这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尊重,更是对旅游者安全负责任的体现。对于旅游者而言,也要充分认识到安全信息卡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旅行社完成相关信息的填写。只有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都重视起来,才能在出境游过程中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让每一次出境游都成为安全、愉快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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