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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通讯员 安睿 青岛报道
父母在世时,子女未履行好赡养老人义务,父母去世后,子女还能继承父母遗产吗?近日,即墨法院段泊岚法庭审理了这样一起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起诉其他继承人的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母亲王某和儿子李某自2022年2月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后,儿子李某不再到母亲家中看望母亲王某,也未向母亲王某提供任何经济帮助。2023年1月,母亲王某去世后,儿子李某主张继承母亲王某的遗产,遭到其他两名继承人的反对。据此,儿子李某将其他两名继承人诉至即墨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为王某的儿子,理应对母亲王某履行赡养义务。儿子李某有固定收入来源,经济条件尚可,具备赡养父母的能力和条件。但儿子李某在2022年至2023年近一年的时间内,未曾看望母亲王某,也未在经济上给予母亲王某任何帮助,属于子女未尽赡养父母义务的行为。考虑到李某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时间不是特别长,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法院最终根据法律规定及案件事实,依法判决李某少继承母亲王某的遗产。
承办法官介绍,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仅是社会对子女的道德要求,更是法律对子女的义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拒绝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既是违法行为,也违背了社会爱护老人的善良风俗,为社会道德所不能容忍,情节严重者甚至会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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