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婴遭拐卖市民出手相救 男婴已在市福利院
来源:青岛早报 2016-09-17 10:47:00
早报讯 仲某、王某、王英(化名)3人为牟取钱财,打算拐卖一名刚出生不久的男婴,当他们电话联系上市民依某后,依某跟朋友周某、张某感觉这个男婴来历不明,于是将计就计骗出王某跟王英,然后报警将他俩擒获,男婴被解救,后仲某也被擒获。记者昨天了解到,这名男婴目前正生活在市儿童福利院,如有知悉婴儿情况的市民,可与市儿童福利院联系。
据悉,2016年1月12日晚,仲某在朋友王某的帮助下,将一身份不详、出生刚几日的男婴藏匿于王英位于临沂市的家中。次日上午,仲某电话联系王某,让其以人民币6.8万元的价格将男婴卖掉。
王某接连拨打了几个电话寻找买主,但没人感兴趣。当他电话联系上依某后,与依某正在一起的周某、张某认为孩子来路不明,存在问题。依某等3人为解救孩子,于是假称有买主,与王某讨价还价并取得其信任。后经王某电话请示仲某,最终将成交价降至5.8万元。
1月14日凌晨,仲某驾车将王某及怀抱男婴的王英送至临沂市罗庄高速收费站口,与在此等候的依某、张某、周某3人见面后,自行驾车离开。此后,王某、王英与婴儿一起随依某等人驾车来到青岛市城阳区某大酒店。在这期间,王英根据仲某和王某的共同指使,冒充这名男婴的大姨并编造男婴虚假身份,想以此来取得依某等3人的信任,以便顺利获得钱财。
1月14日上午,城阳警方根据周某报警,将王某、王英当场抓获,并顺利解救下这名男婴。 3月22日,经上网追逃,临沂市公安局罗庄分局民警在临沂市兰陵县神山镇一工厂内将仲某抓获。
该案后经城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2016年8月29日,仲某、王某、王英3人因犯拐卖儿童罪,被分别判处3年至5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被处2万至5万不等罚金。
据城阳区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这名男婴出生时间为2016年1月9日前后,外有红色花被子包裹,出生地不详(可能在临沂),目前正生活在位于青大一路的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如有知悉婴儿情况的市民,可与青岛市儿童福利院取得联系。
(记者 赵玉勋)
责任编辑:孙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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