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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通讯员 谢佳铭 青岛报道
近年来,无人机作为新兴技术发展的产物,在各行各业发挥着重要作用。其中在农业领域,植保无人机以其高效、便捷、适应性强等优势,被广泛应用在播种、施肥、农药喷洒等各个环节,成为名副其实的“惠农神兵”。然而,随着植保无人机普及率越来越高,农户在作业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所导致的“伤田”等事故频发,无人机在作业过程中,一旦偏离航线越了界,让其他无需施药的作物“无辜躺枪”造成损失,这份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平度市人民法院一起案例予以解读。
2022年7月,家住平度市明村镇的陈某像往常一样到自家芋头地劳作,却发现原本长势喜人的芋头竟出现了叶片干枯、发黄等受损现象,像是被打了除草剂,后经专业机构鉴定,14亩芋头地损失共计13万余元。陈某回想起邻地种植玉米的林某一周前曾用无人机为其玉米地洒过药,便认为是林某操作时,药水飘移到自家芋头地造成了药害,要求林某赔偿其损失。林某却声称喷洒农药与作物受损间隔时间过长,且自己喷洒农药距离陈某芋头地较远,并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因此拒绝赔偿。双方争执不下,陈某将林某告上了法庭。
案件审理过程中,平度法院根据原告陈某申请,依法委托具备资质的农业科学院,对涉案芋头的损失与被告喷洒农药的行为,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以及参与度进行了鉴定。依据鉴定报告,涉案芋头的损失与被告采用无人机不当喷施除草剂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且损害参与度不低于95%。
平度法院认为,本案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被告林某因过错侵害了陈某的民事权益,且造成了损害,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终依法判决林某赔偿陈某损失及鉴定费共计13万余元。
2024年1月1日,首部专门行政法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正式施行,操控无人机必须依法依规进行。无人机作业人员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资质,在操作无人机时也应确保操作环境安全,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作业人员应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筑牢低空飞行安全防线,安全、科学、规范地使用无人机,让植保无人机真正成为助力农业现代化的“惠农神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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