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网购”被骗10万多,男子只收钱不发货获刑三年

2024-08-08 09:55:4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大众网记者 侯祥家 青岛报道

  近日,市南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骆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市南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骆某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市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峰,市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鲲鹏,部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到庭观摩庭审。

  2022年9月,被告人骆某通过某二手平台向被害人李某售卖闲置羽绒服一件,交易完成后,骆某获得李某信任,双方互相添加微信好友。之后,骆某通过微信与李某联系,多次虚构可以向李某出售二手手机、电脑、奢侈品包袋、金手镯、汽车等物品,但骆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发货,随后,又以缴纳车辆检测维修费、保险费等理由骗取钱财,至2023年12月,被告人骆某共骗取李某10万余元,赃款挥霍殆尽。

  市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骆某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处罚。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应予支持。被告人骆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被告人骆某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8月1日,市南区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骆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责令被告人骆某退赔被害人李某损失100040元。宣判后,被告人骆某表示服判。

  法官介绍,本案是一起较为常见的虚假网络购物类诈骗案件。犯罪分子通过各种平台发布网络销售货物信息,在取得信任后,犯罪分子要求添加QQ、微信等方式,进行私下转款、扫码进行交易。就像本案的被害人李某,身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涉世不深、思想单纯,一步一步被犯罪分子诱入了诈骗陷阱,积蓄、生活费被掏空,遭受了巨大经济损失,还影响了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学生、老人等,在进行网络购物时,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和购物平台进行交易,切勿脱离平台私下交易。若不幸遭遇诈骗,务必保留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同时,也警醒诈骗分子,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通过诈骗等不法手段骗取钱财,触碰了法律底线,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下一步,市南区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庭审公开,有效利用审判资源做好法治宣传,依法从严惩处诈骗犯罪,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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