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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市南夜里等着你 行车未开车灯罚100元记1分

来源:大众网   作者:刘宇昕   2017-09-21 17:15:00

关键词: 交警;市南;驾驶员

查车现场。

  大众网青岛9月21日讯记者 刘宇昕 通讯员 白亮 殷蕾)为整治驾驶员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市南大队9月20日晚,集合7个中队在辖区内定点查获夜间行车不开车灯,影响车辆行车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于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9月20日晚,交警市南大队火车站中队在泰安路设立查车点,对往来车辆开展交通行为稽查行动,19时27分左右,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BX21**号的白色现代轿车在行驶过程中未开车灯,存在夜间行车安全隐患,随即将其拦下。被拦下的鲁BX21**号车辆驾驶员还不知自己的违法行为,疑惑的问着交警违反了何种规定。“您好,您在夜间行车时未开启车灯,影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违反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反行为。”听到执勤的交警解释,驾驶员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己一路开车都没有开车灯,十分危险。
  在昨晚的专项整治活动中,交警市南大队胶州湾隧道中队也查获一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员。晚上10点左右,胶州湾隧道中队交警在胶州湾遂道黄岛端设岗夜查。伴随着刺眼的远灯光,车号为鲁BS3D**号白色丰田小轿车沿着青岛至黄岛方向驶入交警卡口,交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同样的是,驾驶员赵某也混然不知自己已经违法。经过交警的耐心解释,赵某这才意识到开启远光灯给对方车辆以及自己带来的危害。
  对于夜间行车如何正确使用车灯的问题,交警部门表示,在夜间行车,光线本来就不足,如果不开启车灯,不仅会给驾驶员观察路况带来不便,同时也会让其他车辆和行人难以识别,从而引发碰撞、追尾、剐蹭等交通事故,特别是行驶在一些小路口,灯光装置不完善的路口时,没有开启车灯的车辆就像“隐形”一样,很难被行人或其他司机所看清,从而引发更严重的交通事故。因此,驾驶员在夜间行车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着想,请自觉开启车灯。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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