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市南夜里等着你 行车未开车灯罚100元记1分
来源:大众网 2017-09-21 17:15:00
查车现场。
大众网青岛9月21日讯(记者 刘宇昕 通讯员 白亮 殷蕾)为整治驾驶员夜间行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市南大队9月20日晚,集合7个中队在辖区内定点查获夜间行车不开车灯,影响车辆行车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对于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元记1分的处罚。
9月20日晚,交警市南大队火车站中队在泰安路设立查车点,对往来车辆开展交通行为稽查行动,19时27分左右,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BX21**号的白色现代轿车在行驶过程中未开车灯,存在夜间行车安全隐患,随即将其拦下。被拦下的鲁BX21**号车辆驾驶员还不知自己的违法行为,疑惑的问着交警违反了何种规定。“您好,您在夜间行车时未开启车灯,影响其他车辆安全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违反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反行为。”听到执勤的交警解释,驾驶员这才反应过来,刚才自己一路开车都没有开车灯,十分危险。
在昨晚的专项整治活动中,交警市南大队胶州湾隧道中队也查获一起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员。晚上10点左右,胶州湾隧道中队交警在胶州湾遂道黄岛端设岗夜查。伴随着刺眼的远灯光,车号为鲁BS3D**号白色丰田小轿车沿着青岛至黄岛方向驶入交警卡口,交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同样的是,驾驶员赵某也混然不知自己已经违法。经过交警的耐心解释,赵某这才意识到开启远光灯给对方车辆以及自己带来的危害。
对于夜间行车如何正确使用车灯的问题,交警部门表示,在夜间行车,光线本来就不足,如果不开启车灯,不仅会给驾驶员观察路况带来不便,同时也会让其他车辆和行人难以识别,从而引发碰撞、追尾、剐蹭等交通事故,特别是行驶在一些小路口,灯光装置不完善的路口时,没有开启车灯的车辆就像“隐形”一样,很难被行人或其他司机所看清,从而引发更严重的交通事故。因此,驾驶员在夜间行车时,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着想,请自觉开启车灯。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