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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圈占公共用地 八大湖街道拆除“顽固铁栅栏”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7-05-28 1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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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青岛5月28日讯记者 李敏)铁栅栏也是违法建筑?在大家的印象中楼院里的铁栅栏似乎是理所应当的存在,没有想到也属于违法建筑。“现在拆除的铁栅栏是将公共区域的一部分圈为个人区域,所以也是属于违法建筑。”5月27日上午,在宁夏路127号院内,工作人员正在拆除“顽固栅栏”。

    由于前期已经做了宣传动员工作,部分居民自觉拆除了栅栏,今天将拆除剩余部分。在拆除的过程中,一楼的一名居民提出了异议且情绪激动,工作人员暂停拆除工作,一边安抚居民的情绪一边了解情况。经过沟通,居民表示架起铁栅栏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甬道地面与楼前地面有一米多的高度差,行人很容易从路边跌落。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八大湖街道副主任李兵当场提出了解决方案,一是可以在落差区域种植红木石楠,填补高度差,也能引起行人注意;二是可以在原来铁栅栏的位置安装PVC材质护栏,但是铁栅栏是必须拆除的,安装铁栅栏是属于私圈用地,将公共区域占为己有。在工作人员的劝导下,居民同意拆除改为安装PVC护栏。从安全角度考虑,拆除后安装的护栏将加高至1米以上,避免孩童跨越跌落。

    据悉,宁夏路127号的违法建筑拆除工作将持续2—3天,拆除20余处铁栅栏,占地约444平方米,拆除后将进行地面修补平整,保证居民出入安全。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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