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疑丈夫有外遇 女子划伤疑似“小三”获刑罚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5-05-28 09:57:00
中新网永定5月27日电 (张丽华)“我没想伤害她的,我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女子卢某因为怀疑自己丈夫与他人有染,盛怒之下用小刀将自己认为是“小三”的另一女子脸划伤,事后,其后悔不已。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人民法院27日披露,该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卢某与其丈夫王某婚后感情一直还算融洽,但在听说丈夫经常和同镇的另一女子张某有往来后,两人的感情开始出现危机,常常因为一些家庭琐事而争吵。之后,其丈夫经常晚归甚至夜不归宿,更加坚定了卢某内心认为丈夫有外遇的想法。
2014年9月9日傍晚时分,卢某一直打电话叫丈夫回家吃晚饭,对方电话却一直打不通。随即她立即赶往张某的住所门口,并再次拨通了丈夫的电话,听见铃声从房间内传出来,待电话接通后,问其在哪,哪料丈夫竟回答说在信用社门口。电话还未挂,憋了一肚子气的她便冲进了房间,见丈夫和张某坐于麻将桌旁,刚好瞅见丈夫对着张某微笑,便厉声责骂张某是“小三”。
对此,张某并未吭声而是对其冷笑了一声,这态度彻底激怒了卢某,导致其从挎包中拿出小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张某的脸上划了一刀。经鉴定,张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事后,卢某与张某达成了赔偿协议,赔偿张某10万元,并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卢某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庭审表现、认罪态度等其他因素,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