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森林女管护员:我把青春献给林海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5-04-02 15:03:00
原标题:内蒙古森林女管护员:我把青春献给林海
中新网呼和浩特4月2日电 题:内蒙古森林女管护员:我把青春献给林海
作者:乌娅娜
自三月中旬进入森林防火期后,包光玲每天都要至少巡一次山,4万多公顷的林海,巡一次要6个小时。
“从现在到6月中旬,每天都要打起精神‘死看死守’。不允许任何人员进山,防火、防乱砍滥伐、防狩猎,还得进行虫害防治和生态恢复。”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根河林业局乌力库玛森林管护所管护队书记包光玲如是告诉记者。
包光玲是土生土长的林区人,自1983年参加工作后,就与这片大森林结下了不解之缘,三十年来依山而生,与林共存。
刚参加工作时,包光玲在森林调查队,队里都是女同事,从事森林调查设计、森林病虫害防治、营林生产等工作。
2003年,她从营林处女子营林段刚来到乌力库玛森林管护所时,全局的生产经营全部转移到火烧迹地清理上来,分配给她们的作业场地属全场条件最差,又遇上多年不遇的雪灾,队里的其他女同志都不愿意上山工作,只有她在山上组织生产。
“2003年是我记忆里比较困难的一年,任务重,天气也不好。干活的时候我不爱戴口罩,脸都破皮了。一年下来,照镜子的时候我都认不出来自己的样子,黑不溜秋的,看不出个男女来。”包光玲笑着说。
由于营林生产的性质,她几乎常年工作在山上,从春到秋顶着烈日或在毛毛细雨中,从事造林、补植、抚育、人促等工作。早晨,她4、5点钟起床,晚上7、8点钟才回家,一天呆在山中,瞎蠓叮,蚊子咬,风吹雨打。就这样连续工作半个月以上,即便男同志身体也吃不消。
到了冬季生产时,她几乎吃住在山上。在生产作业前,她爬山卧雪,要对每个伐区踏查一遍,做到心中有数,期间还多次遇到黑瞎子、野猪、狼等凶猛动物。
包光玲回忆说:“记得有一次我一个人上山踏查看看还有多少木头没有下山,早晨吃完早饭就上山了。走了一百米左右,突然发现离我约三十米远站着一个棕黄色毛、一米多高的野兽,当时根本来不及分辨是什么动物,第一反应就是赶快下山,但是又不敢跑,只能慢慢往后退,退到十多米以后拼命往山下跑,到了简易道以后,腿都吓软了,心里庆幸那个野兽没有追来。”
生产过程中,包光玲还要掌握每个伐区作业质量、时间进度、伐根检尺、效益造才等情况。出工前要敦促工人注意安全生产,遵守《森林法》、《生产作业操作规程》等。晚间回到帐篷,还要帮助师傅做饭,做检尺野账,一天下来,身体跟散了架似的。由于整个工队就她一个女同志,在帐篷的一角,队里特意为她搭设了一个铺位,用塑料布隔开。
在进行抚育伐生产的同时,包光玲还承担着火烧木清理任务,最多时有5个作业点,生产作业质量、安全生产及后勤保障,哪里都要照顾到,一个冬季下来,几乎没有休息时间。
“其实,最辛苦、最遭罪的工作还是准备作业和工队搬家。每次搞准备作业,搭帐篷架子、修冻板道,都要冒着严寒,连续工作半个多月,渴了喝几口冰凉的水,饿了啃几口冻干粮,在冰天雪地里,一干就是一天。”包光玲说。
包光玲告诉记者,记得有一次,从火烧迹地往乌力库玛林场红砖沟搬家时,在回来的路上,一不小心一个车前轮掉进冰窟窿里,当时所处的位置离林场较远,手机没有信号,她和工人们冒着零下40多度的严寒,想尽了各种办法,用了5个多小时才把车救上来,回到家里已经是半夜1点多钟。
尽管在工作上包光玲一点儿不输男同志,但是在生活中,作为女儿、妻子和母亲的包光玲,心存愧疚。
2005年的雨季造林,正逢包光玲的父亲病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包光玲看望了父亲,含着眼泪来到了山上。在上山第八天的晚上11点多,她听见了汽车声音,心里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结果接到的正是父亲去世的消息。她心如刀绞一般,由于工作她没有尽到孝尽父母的责任,内心充满自责,在回去的路上,哭了一路。
“因为长时间不在家,家里的事情基本都是爱人在照料,从小就上山,我基本上不怎么会做饭。”包光玲说着,不好意思地笑了。
还让包光玲感到愧疚的是她的孩子。她说:“孩子小时候,只要我出门,就抱着我的腿不让我走。可以说,我没怎么参与孩子的成长,现在大了,她也即将走上社会,知道理解和支持我的工作,很心疼我。”
采访结束时,包光玲告诉记者:“我这一辈子就和山、树打交道,尽管生活的不像别的女同志那么丰富多彩,但是能把青春献给林海,我无怨无悔。”(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宇昕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