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投资失败向闺蜜下手 “偷天换日”抵押两处房产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5-01-30 09:44:00
中新网重庆1月29日电 (记者 韩璐)本想抵押自家房产做生意,却被告知房产早已易主。王女士怎么也想不到,这一切竟是和自己有着25年友谊的闺蜜黄某精心策划所为。记者29日从重庆南岸警方获悉,目前黄某因诈骗已被移送南岸区检察院。
据了解,最近准备贷款做生意的王女士,本打算将自居房屋抵押贷款。结果在办手续时却发现家中的两套房产均被抵押,一直放在家里的房产证也是假的。随后,王女士向重庆南岸警方报案。
接到报案后,民警调查发现,登记抵押房产的身份证复印件头像并非王女士本人。经过辨认,王女士发现假身份证上的人竟是自己的闺蜜黄某。当民警四处查找黄某时,她已消失得无影无踪。经过警方多方查找,十天后黄某前往派出所自首。
据黄某交代,她与王女士是相识25年的“闺蜜”,两人关系甚好。黄某从2009年起投资股票,2014年开始亏损。因为怕家人知道自己亏钱,黄某本想抵押自家房产弥补亏损,却被丈夫拒绝。黄某想到闺蜜王女士有两套房产,便打起了她的主意。
黄某先以帮王女士办理护照为由,拿到其身份证和户口本,用自己的照片伪造了假身份证等一系列证件。随后她偷配了王女士家的钥匙,用之前制作好的两本假房产证替换了王女士的真房产证。
拿到真房产证后,黄某与从事民间借贷的李某取得联系,将王女士的两套房产以138万元抵押出去。为了带借贷公司看房,黄某还向王女士赠送了两张近郊景区门票。等王女士离家后,黄某顺利将借贷公司带往其家中验房。
目前,被黄某抵押的房产已经冻结,其与借贷公司签署的合同无效。黄某因诈骗已移送南岸区检察院。
据了解,去年以来,南岸警方已接到类似手法诈骗案件3起,作案人均为受害人身边较熟悉的人。南岸警方特别提醒广大市民,涉及个人身份信息的身份证、房产证、驾驶证、护照、银行卡及家中钥匙等证件、物品,要妥善保存,不要轻易外借他人,给别有用心的人可乘之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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