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利用“跳楼”诈骗被捕 曾跨7省行骗25次
来源:长江网 2014-10-30 09:16:00
经警方调查,李某在近3年时间内,分别到安徽、湖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7个省行骗25起。近日,横峰县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将其批捕。
民警表示,从数起案件来看,犯罪嫌疑人自称被拖欠工钱,无疑是利用救援人员对困难群体的同情心进行骗钱。
预警信息锁定“跳楼哥”
同样的“跳楼”事件今年在上饶市已经发生过两起,分别在玉山县和广丰县。
两起情节相似的跳楼事件引起了上饶市公安局信州分局民警的注意,经过调查比对,民警发现两起跳楼事件存在相同之处:跳楼者姓李,是一名50岁左右的光头男子,以寻找妻子,钱花光,无法回家或钱财被骗,身无分文,无法回家等理由,博取人们的同情,得到钱财资助后,均放弃跳楼。于是,民警向上饶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上报了《警惕以跳楼自杀为名实施诈骗》的预警信息,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在上饶市多地实施跳楼诈骗进行了预警提示。
收到预警信息后,上饶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向全市发布了《关于严密防范以跳楼自杀为名实施诈骗》的预警。预警信息发布后的第4天,即8月23日,李某在横峰县一在建楼房6楼,再次编造凄惨遭遇,扬言跳楼来博取救援人员和好心民众同情以骗取钱物时,被已接到预警的横峰县公安局民警识破,并依法将其拘留。
“跳楼哥”跨7省行骗25起
经过审讯,“跳楼哥”李某的身份浮出水面。李某,47岁,家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北龙港镇,曾做过空调安装工作,因此能身处高处而不害怕。此人行骗经验丰富,经常把行骗地点选在繁华地段及在建工地,行骗目标为救援人员和工地老板。
2011年9月29日,李某在安徽省黄山市扬言跳楼。这是目前办案民警了解到的李某最早的一次“跳楼秀”。
随后,李某在湖南、江苏、安徽、浙江4省共“跳楼”行骗10次。于2014年初流窜至江西省宜春、新余等地行骗。
1月20日,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珠泉派出所处置一起跳楼自杀事件,民警筹集1000元给李某。3月26日,新余市公安局抱石路派出所民警筹集700元给李某。4月11日,萍乡市芦溪县公安局民警资助200元给李某。4月底,李某流窜至上饶市,并于4月28日、8月15日和8月23日分别在玉山、广丰和横峰行骗。
据不完全统计,自2011年起,李某分别到安徽、湖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北7个省行骗25起。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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