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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深夜被人搭讪上车 宾馆内沉醉不醒竟遭性侵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岳思轩   2014-09-19 14:29:00

关键词: 汪乙 搭讪 少女 沉醉 和小丽

  两名女生因心情不好,去公园借酒消愁,深夜醉酒回家途中遇三名陌生男子搭讪。她们上了陌生男子的车,一起吃夜宵,其中一女生遭遇性侵。日前,乐清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强奸罪判处被告有期徒刑四年。

  小玉(化名)和小丽(化名)均是广西人,两人年纪相仿,关系不错。小丽在乐清柳市一家超市上班,才15岁的小玉仍在校读书。去年11月17日晚上,小玉和小丽买了几瓶小瓶装二锅头和一些零食去附近公园喝酒聊天,直到午夜才摇摇晃晃回家。经过柳市镇某KTV门口时,安徽人汪甲和汪乙两兄弟以及江苏人范某开一辆小轿车经过,见两名少女走路摇摇晃晃便停了下来。汪乙摇下车窗问道:“你们是不是喝醉了,要不送你们回家?”小丽说:“我失恋了,心情不好,不想回家,想喝酒!”“要喝酒,我们陪你喝。”范某拉小玉和小丽上车。五人一起去了一家砂锅排档,继续喝酒。

  小玉已经完全醉倒,汪某等人提议去宾馆开房间,小丽默许。他们来到一宾馆开了两个房间,小玉由汪甲背着进了房间。小玉一直在房内昏睡。汪甲和范某在房间玩了一会儿后,便到另一个房间睡觉去了。汪乙便开始对小丽毛手毛脚起来,小丽推说自己有妇科病,汪乙便停止了。随后,小丽提出要回家,见汪乙不肯送,便自行回去。

  等小丽走后,汪乙发现小玉一直醉倒没醒,便动了邪念,对小玉性侵。小玉下楼后便打电话给家人称自己被欺负了,家人随即赶来,刚好碰上要离开的汪乙三人。

  乐清市人民法院认为汪乙的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岳思轩)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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