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偷走ipad后拍照 照片同步到失主手机被抓
来源:中国青年网 2014-08-12 14:11:00
阿博可能没想到,IPAD被偷后还能顺利找回来,只不过找回来的过程非常戏剧性:小偷用偷来的IPAD拍照,照片随后同步到阿博的手机上。昨日,成都商报记者从南充仪陇警方获悉,26岁的苟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刑拘,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阿博是仪陇县金城镇一家手机店的店主。8月5日中午,阿博在店里睡午觉。这一幕刚好被路过的苟某看见,他悄声走进门店。“我以为他是个美女,本打算聊会儿天,要个电话号码就走的。”苟某走近后发现,睡觉的其实是一个清秀的年轻小伙。见四下无人,苟某拎起店铺内的一个包包离开,里面有现金、电脑、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之后,苟某将包包丢在垃圾桶内,只带走一摞现金和一部IPAD平板电脑。醒来后的阿博发现提包被盗,随后向警方报案。据阿博称,失物中有3500元现金,一部价值3000元的平板电脑。
8月7日,阿博的手机上收到几张来自IPAD平板电脑的照片,有在景区游玩的美女,还有一个戴墨镜的青年男子。
阿博说,他先前将手机与被盗的平板电脑设置了“云共享”功能,连通网络后可以相互传送文件,并在平板电脑上设置了QQ自动登录功能。阿博赶紧再次报案,并将截获的图片通过微博发布出来。当天下午,阿博发现自己的QQ又出现异地登录,便借用朋友的QQ与“自己”聊天,声明自己就是失主,让苟某赶紧退还财物,苟某随后打来电话表示将尽快来退还。
8月8日,苟某从巴中赶到仪陇,称如果IPAD是阿博的,可以归还,但否认偷盗行为。据苟某向金城镇派出所办案民警解释称,“有一个陌生女人找我借800元,我不同意,最后她说可以500元卖给我一个IPAD,我就买了。”
不过,警方通过调取监控发现,5日下午,苟某独自一人出入过阿博的手机店,并确认苟某偷走了阿博的手提包,苟某随后交代了盗窃他人财物的犯罪事实。
据警方透露,1988年出生的苟某此前有犯罪前科,目前在巴中城区经营正当生意,当天的盗窃行为属于临时起意。目前,苟某因涉嫌犯盗窃罪已被刑事拘留,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