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招嫖因嫌卖淫女“服务”时间不足将其杀害
来源:深圳特区报 2014-08-12 13:50:00
男子通过电话招嫖,与卖淫女子商量好500元服务两个半小时,女子上门服务了20分钟后便起身走人,男子觉得自己吃亏便拿刀威胁女子不让走,后两人起争执,女子被杀害。昨日,被告人肖某松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深圳市中级法院受审。
被告人肖某松是一个80后厨师,独自一人在深圳打工多年。肖某松在法庭上交代,2013年9月6日,他因工作疲惫向老板请了半天假,回到位于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的出租屋内休息。后因寂寞便打了之前从网上获知的一个“招嫖”手机号码,要求提供性服务。双方谈好500元服务两个半小时的价格,女方要求肖某松先为其手机充值30元话费。
肖某松充好话费后,当晚12时卖淫女子周某如约来到肖某松的出租屋内,肖某松付给周某500元嫖资,两人发生性关系。20分钟后,周某打算离开,肖某松拦住她表示约好的两个半小时还没到,不能走。
肖某松表示,当时周某不仅执意要走,还出口侮辱他没用,租的房子差等。被激怒的肖某松从房内电脑桌上拿起一把菜刀想要威胁周某,周某随即大叫,引来了邻居敲门询问。肖某松便用菜刀砍伤周某的左肩,在两人争夺菜刀时,周某右面部被砍伤。为了防止周某继续呼叫,肖某松用手掐住周某的脖子,并拿菜刀朝其颈部划了两刀。后经鉴定,被害人周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多次切割颈部致左颈总静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见周某不出声后,肖某松打算逃离现场。他对门外闻声而聚集的邻居说是夫妻吵架。随后肖某松清洗了身上的血迹,从被邻居围拢的门口走了出去。外逃的肖某松辗转东莞、佛山等多地,继续在饭店打工。2013年12月26日,肖某松在重庆一餐厅被逮捕。
检方认为,肖某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肖某松当庭表示认罪,其辩护律师为其做罪轻辩护。肖某松的辩护律师指出,卖淫女自身存在过错,卖淫为非法行为,且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服务,这是引起争执的主要原因。此外辩护律师还表示,肖某松拿起菜刀只是想威胁周某留下来,没有蓄意杀害周某,其行为社会危害性小。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记者 蔡佩琼)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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