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门土狗咬伤一对小兄弟 主人一气之下将恶犬吊死
来源:羊城晚报 2014-08-07 16:25:00
被咬伤的小兄弟
伤人看门“土狗”重七八十斤,狗主平时喂食不敢靠近
前日,家住广州太和的宁先生的两个儿子被自家“看门狗”咬伤腿部,狗主一气之下将恶犬吊死。
家住白云区太和谢家庄的宁先生从事建材生意,暑假期间,他将读小学四年级的次子小渺和读幼儿园大班的幼子小庭交给18岁的大儿子和父亲照看。5日早上,宁父回老家,大儿子外出买菜。8时30分左右,小庭突然听见背后有动静,转头一看,发现家里养的看门狗已经挣脱了铁链,正朝自己扑过来,狗接连在他的腿上咬,小庭挣脱后,躲到家中堆放的夹板上。
小渺立即找地方躲避,“可是它很快找到我,扑上来咬住我的左边小腿。”小渺回忆说,他当时未能挣脱,小腿被狗咬住近两分钟,鲜血直流。
此时,外出买菜的大哥刚好回到家,立马拿起木棒将狗赶到一旁,随后将小兄弟两人送往医院。
主治医生陶医生介绍,两兄弟目前情况稳定。小渺的伤情较严重,左小腿的创面较深,伤到骨头并大量出血。
2012年,宁先生在住家附近的菜场以100元买回一只小“土狗”,“想用来看家”。两年之后,狗长得十分健硕,长约1.5米,高约60厘米,有七八十斤重。平日,宁先生将狗用铁链拴在距离家门口不远的木架上,喂狗时都是躲到木架后,放下一盘食物后,用木棒推送到它面前,不敢轻易接近它。这对小兄弟更是觉得这只狗是可怕的“庞然大物”,不敢接近它。
两个弟弟被咬伤后,哥哥用市场买来的肉做诱饵,将狗引诱到绳索中,并将其吊死,“这样的狗太可怕了,谁还敢养啊?”
律师:无法追究父母责任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朱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饲养宠物对他人造成伤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承担民事责任。但在此次事件中,被咬人是饲养人的孩子,即使父母监管不力,也无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因我国法律在这方面仍处于空白。而在某些国家,发生类似事件后父母将会被剥夺一段时间的监护权。朱律师建议,宁先生所在社区的社区组织可对其进行相关教育。
对于这起事件中的杀狗行为,朱律师认为,无论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无法对此进行谴责,“我国法律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十分严格,但在饲养动物方面仍是空白”。
·赵晨 田乃伟·
宠物医生:小孩与狗独处非常危险
记者就养狗问题咨询海珠区一宠物医院的廖医生,其表示小孩喜欢和狗亲近,但是小孩皮肤薄,被抓伤咬伤的机会相对较多,如果所养狗只对小孩有不好的记忆,再加上受到一定程度的挑逗,就可能对孩子做出攻击。因此,如果家里有小孩,家长们养狗的话一定要加倍留心,不能让小孩跟狗独处。“让小孩与狗独处是非常危险的,有可能因为小孩的一个举动,狗会突然发出攻击。”廖医生说。
广州一家狗场的负责人林先生表示,宁先生的狗很可能是中华田园犬与大型犬的杂交品种,继承了田园犬较为焦躁的性格。在《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中,“中华田园犬”属于危险犬。
林先生建议,初次养狗选择中小型犬较为妥当,大型犬应留给养狗老手调教。在喂养过程中尽量坚持喂食狗粮而非肉类,“狗狗吃肉越多,野性越大”。遇见狗有攻击征兆时,最好保持原地不动,而非转身就跑。林先生提醒,市民被犬只咬伤或被犬牙刮伤后,应在24小时内前往医院注射疫苗,“尤其被街边的流浪狗咬伤,因流浪狗乱吃垃圾,牙齿带的‘毒性’比普通宠物狗更强。” ·赵晨 田乃伟·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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