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扳手打人 碰坏昂贵玉镯被判赔
来源:北京晨报 2014-08-06 15:08:00
张某与李某因合租店面问题发生口角并互殴,致张某手腕上佩戴的玉镯损坏,为此,张某起诉至法院索赔10万余元。近日,顺义法院判决李某赔偿张某损失共计74760元。
张某租用李某租赁的部分店面经营服装,去年4月李某撤出合租,后来李某到服装店里搬走其家具时与张某发生口角。据张某说,李某手持扳手殴打她,碰到其左手腕上佩戴的玉镯,致玉镯被损坏,经评估公司评估,玉镯价值为107000元,故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手镯款及鉴定费1800元。法院认为,根据双方当事人在公安机关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现场照片,均可认定双方发生肢体冲突,玉镯在此冲突中损坏,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合理合法,可依法予以认定。鉴于张某在此次争论过程具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李某的赔偿责任,根据双方责任比例判决李某赔偿张某损失共计74760元。(记者 颜斐)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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