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男子被电动车轧到脚起争执 一怒持刀砍人获刑

来源:海南特区报   作者:陈标志   2014-07-31 10:53:00

关键词: 秦某 获刑 刀砍 男子 法院

  海口市民秦某被王某驾驶的电动车不慎轧到脚,双方随后发生争执,秦某一怒之下持刀砍伤王某。事发后,秦某除了一次性赔偿王某经济损失3.8万元外,还受到了刑事处罚。日前,海口琼山区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秦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1月21日10时许,在海口琼山区红旗镇农贸市场大门路段,因王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轧到秦某的脚,双方发生争执,后秦某从附近卖刀具的地摊上拿起一把菜刀将王某的左后肩胛砍伤。经鉴定,王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二级。25月26日,秦某主动到红旗派出所投案,且一次性赔偿王某经济损失3.8万元,并取得王某的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秦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秦某犯罪以后自首,可以从轻处罚。秦某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获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秦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故依法做出上述判决。(通讯员 陈松松 靳铁志 记者 陈标志)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