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患者包机航运移植器官 一家手术取消不愿平摊运费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14-07-30 09:12:00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对于器官移植手术来说,时间是手术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所以很多时候要通过专门的航空运输完成器官的运送,这种医疗救护飞行价格不菲,如果能有机会与他人使用同一航班运送,分担费用,对于双方来说,都是比较经济的作法。
但是今天下午北京海淀法院审理的一起“包机航运移植器官,手术取消诉退运费”的纠纷却提示我们,要更详细地阅读并签订相关合同,以免产生纠纷。
北京初女士的丈夫和董女士的叔叔都要做心脏移植手术,作为患者家属,经北京安贞医院的贾医生介绍认识,今年2月20日,在医生的主持下,与亚盛医疗救护飞行公司共同签订了《急救包机运输合同》,包机从无锡飞至北京运送移植器官,包机费35万元,原被告双方各承担一半,双方同时签订了补充协议,并分别支付了包机费用。但是在第二天,贾医生却告诉初女士,手术没做成。
初女士:四五点钟的时候,就告诉我说,供体不合格,我说这个怎么回事,后来他说就是他那个心脏好像是大,他就说这个是有先天性心脏病的。
记者:意思是当时他告诉你了,供体没有上飞机?
初女士:对。
没有做成手术,17万5千元的包机费怎么办?初女士想到了当时签的补充协议,并请安贞医院的韩医生出庭作证,证明与共同包机的董女士有约在先。
韩医生:有很多的可变性,所以当时就是说,如果有一方做了,有一方没做,做的这一方就承担包机费用,两个人都没做的话,就是这钱也不能退。如果两个人都做了的话,就是一半一半。
董女士的叔叔心脏移植手术成功了,而初女士丈夫至今没做成手术,代理律师强调,董女士应该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将一半的包机费17万5千元退给初女士。
代理律师:补充协议里面,明确的约定了,只要是一方移植的器官弃用了,另一方是可用的,那么这一方就要来承担全部的费用。现在无论这个器官他是否上飞机了,或者是否已经运到手术台上了,至少现在通过双方谁都承认,都认可的一个事实,至少原告方是没有用到这个移植的器官。
对于只要没做成手术就不承担包机费的说法,董女士一方坚决反对。
董女士:他如果真的上飞机了,那说明这个心脏已经运到了,那么运到了,如果是出于医疗事故的问题也好,或者说来了以后这个手术没成功也好,那么这个东西你也要分担一定费用,如果他只要上了飞机,这个费用就得承担,不是说你有没有移植成功才能承担这个费用。
法庭要求原告方进一步到医院和飞行公司调取证明,说明当天器官是否上飞机,以及整个运输过程,以便公正作出裁决。(记者孙莹)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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