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女子海南寻“夫” 曾为其12次怀孕8次流产
来源:南海网 2014-07-10 13:48:00
为了爱情,尽管没领结婚证,她为男友12次怀孕,8次流产;为了愚昧的观念,她生下3个女孩后,终于生下男孩,却换来男友另寻新欢;为了孩子,她忍气吞声和男友及男友的新欢共居一室,最终却还是被抛弃……傻傻的付出,却换来这样的结果,如今,来自贵州的女子马欢(化名)想再见一见自己的孩子,在海口的大街小巷四处漂泊苦寻。
2002年,马欢刚刚20岁,为了生计,他从贵州省毕节市田坎乡兴隆村出发去深圳东莞一带打工,在东莞的一家厂子里认识了同乡比她大两岁的杨某。
那时的杨某因盗窃厂里的财物,被警方拘留。善良的马欢念及同乡情谊,拿出自己微薄的工资,为他交了保释金,两人很快确定了情侣关系,但恢复自由的杨某,却从此被厂方开除。
2003年,杨某带着马欢来到海南投奔在海口工作的姐姐。杨某家有三个姐姐一个妹妹,全在海口一家家具厂工作。马欢随着杨某的大姐一起在厂里装木糠,杨某则是在海口学车,回来帮着姐姐拉货。一家人起早贪黑,省吃俭用,虽然日子清贫,但在马欢眼里,那是两人最幸福的日子。
日以继夜辛苦,杨某终于攒钱买了一辆小货车,苦日子似乎要到头了。2003年的8月,马欢生下了一个女儿,杨某却在女儿出生后,面无表情地向马欢表示,一定要生出男孩,才领结婚领证。2004年、2007年,马欢陆续又产下两名女婴,而在此期间,由于身体极度虚弱、经济紧张及其他原因,马欢4次自然流产,4次人工流产。
2010年底,马欢再次怀孕,但在对她来说是救命的男孩出生之前,她却发现男友另有新欢。有恃无恐的杨某将新欢阿春带到了自己的出租屋。害怕挨打,又心疼孩子的马欢无奈接受了“妻妾同室”的这种荒唐现实,这样的日子过了近半年时间。杨某最终带着阿春离开,留下无助的马欢和4个年幼的孩子。
2014年初,在把孩子交给杨家后,心灰意冷的马欢独自一人前往深圳打工。
带着对“家”的万般不舍,带着对孩子的苦苦思念,7月8日,马欢回到海口白水塘儒益村的出租屋,不料这里却已然是人去楼空。杨某及其亲属的电话,也是再也打不通。马欢说,她不求重归于好,只希望把儿子女儿还给自己,让自己好好地生活。
律师说法
同居关系难受法律约束
针对此案,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陈珊律师认为,由于个人的愚昧和无知,马正巧与杨某只是一种同居关系,而非正常合法的夫妻关系。这种同居关系只受道德约束,而不受法律制约,同居双方可自行约定继续或解除同居关系。(南国都市报记者 徐培培)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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