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殡葬补贴政策已覆盖全省 2013总金额达1369万
来源:海南日报 2014-06-20 14:04:00
海口市演丰镇瑶城村幸福院农民在健身。陈元才 摄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要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也要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殡仪。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我省所有市县全部推行惠民殡葬补贴政策,去年总金额达到1369万元。
由于大部分市县基本殡葬费用较高,困难群众丧葬负担较重。2011年,省民政厅在海口、三亚、陵水等3个市县展开惠民殡葬试点,一年的试点表明,惠民殡葬不仅有效减轻困难群众丧葬负担,而且还有效遏制修建豪华陵墓、乱埋乱葬等陋习。2012年,省委、省政府决定,全省推广惠民殡葬工作。
为稳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规范殡葬管理服务体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民政厅等15个厅局办《关于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全省各个市县必须在2012年底前将低收入人群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针对我省土葬与火化并存的实际,各市县在制定惠民殡葬政策时,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将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等低收入群体基本殡葬服务补贴纳入政府预算。此外,为鼓励火化,还将所有非火化区中自愿火化的人员基本殡葬服务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五指山、文昌等市县对深埋不留坟头、海葬等绿色葬法以及落实结扎措施的农村纯二女户的父母及子女丧葬费用也纳入了补贴范围。
据了解,我省惠民殡葬补贴惠及全省所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和百岁以上老人。考虑到我省存在火化区和土葬区并存的实际,各市县惠民殡葬补贴项目按区实行,其中,火化区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项目包括:市区范围内遗体接运、殡仪馆内遗体存放三天以内的费用、遗体火化、骨灰寄存(限在殡仪馆火化后临时存放一年以内费用)等项目,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3000元;土葬区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项目包括:市区范围内运尸、政府指定公墓的墓穴、指定棺木,补助标准每人不低于3000元。对于土葬区自愿实行火化的人员,参照火化区优惠政策执行,三亚市最高补助标准达到6900元。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说,自开展惠民殡葬工作以来,各市县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殡葬改革的根本出发点,并结合我省殡葬改革工作实际,积极引导土葬改革,推行火葬。下一步,我省将以重点救助对象基本殡葬服务减免为基础,着力完善惠民殡葬政策,争取出台省级殡葬救助政策,加大殡葬事业公共财政投入,不断提高政府基本殡葬服务能力。(记者周月光 通讯员王剑)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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