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一市民午餐吃到下午4点被酒店加收400元服务费
来源:齐鲁晚报 2014-06-12 13:41:00
近日,市民席先生跟几位朋友在芝罘区一家酒店吃午饭,因为聊得高兴,一直吃到了下午4点,席先生结账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因为超过了用餐时间,需要加收400元的服务费,席先生很诧异但还是交了钱。
近日,市民席先生跟三位朋友在芝罘区一家名为天海聚的酒店吃饭,吃得差不多了,席先生就到柜台结了账,菜金是900多元。之后4人又聊了起来,席先生又点了几瓶酒,直到下午4点多,席先生再次到柜台结账,工作人员说收费500多元,席先生顿时蒙了。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超过了饭店的午餐营业时间,截止到下午3点要加收200元,到下午4点就需要加收400元,酒店在前台已有公告了。席先生觉得诧异,但还是交了这笔钱。
“确实有点晚,收点服务费也情有可原,可是4个人收了400元的服务费也太多了,而且我们吃我们的,也没需要什么服务。”席先生说,工作人员曾告诉过他,如果超过午餐营业时间,需要加收服务费,但没说要交这么多。
该酒店工作人员说,客人不走影响了工作人员下班,而且饭店的大灯要开着,很浪费电,有时客人会拖到很晚,午餐吃到了晚餐的时间,影响了饭店晚上营业,因此才加收服务费的,而且这个收费标准在前台和包间里都公示了。记者在饭店的前台上看到,有一个小牌子上面写了超过用餐时间需要加收服务费。
对此,记者咨询了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称这不在他们管辖的范围内。鲁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君妮说,饭店为了保障自身利益而加收服务费,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每小时200元的收费标准有点高,然而这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在法律上很难界定。(记者 于飞)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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