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女脚踩几船把男友蒙鼓里 男子十年仍不能自拔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洪静 2014-05-06 15:19:00
洪老师:
你好!虽然过去十年了,我仍然不能忘记她,经常想起,心痛不已。事实上,她不是那种贤德女子,但爱情似乎是个瞎子,不管对方是怎样的人,一旦爱上,自己也就变成了瞎子。
前女友长得漂亮,认识我时,她刚和男友分手不久,也许感情比较空虚吧,便稀里糊涂地看上了我。
第一次跟她去逛街时,她对我凶得要死,我几次想拉她的手,都被她臭骂;拿着手机想帮她拍照,又挨她骂。晚上去她家吃饭,然后留宿她家,她竟然陪我坐到凌晨六点。
记得那天正是春节,当挂钟敲打六下时,她妈突然从楼下冲上来,哈哈,是冲上来的。推开房门时,看到我们都衣冠整齐坐在床上,松了一口气说:妹,六点钟了,去睡了。
那几个小时,我一直翻来覆去看她几百张相片,她靠在床头看我。后来她打瞌睡了,我用棉被把她卷成一卷放在床上,呵呵!她没出声,没睁眼,任我摆布,我自然不敢乱来,偶尔不小心碰到她,我并无感觉。我们闭着眼睛各怀心事,直到她妈妈冲上来,我们以超快的速度把被子铺好,坐好,迎接她妈妈审视的目光。
我通过了她家人的验收,第三天,我便以她男友的身份一起下广东打工,并开始了同居生活。
她几乎不会做家务,煮的菜很难吃,不会搞卫生,也不会洗衣服。我包揽了全部家务,我无怨无悔,因为我爱她,宠她,包容她的任性。那时她开玩笑说,我们一个勤一个懒,刚好成一对。假如两个人都懒,那就没人做家务了;假如两个人都勤,那就没家务做了……
家务不是问题,但她太贪玩,经常出去吃麻辣烧烤,尽管我不喜欢,也只好舍命相伴了。
后来,她也许被我感动了,开始为我付出。下雨天,我们一起上下班,她撑着的雨伞尽量为我多挡一些;吃饭时,她会把好吃的东西往我嘴里塞……她对我的好,至今我仍铭记于心。
当她上夜班和休息时,每次下班,我都会一路奔跑回去。从厂里到宿舍有十分钟的路程,而我每次只用三分钟,只为早一秒见她。
时间久了,两人的性格显现出来,开始出现不和谐。她老是想去玩,那时我们的薪水不高,只有几百元,交了房租,加上她每天都要吃零食,工资经常不够用,每个月底都要向厂里借钱。
后来她经常早出晚归,我每晚待在宿舍里等她回来,她最早十点半回来,最晚十二点半回来。每次她回来时我都假装睡着了,可她没有回来我怎么睡得着!我担心她,见到她才能放心。她却全然不顾我的感受,每次晚归时马上冲凉睡觉,她的衣服都是第二天我帮她洗的。她上床后我抱住她,她每次都会把我推开,说她很累,想好好睡觉。
我很郁闷。
感情出现裂痕后,她辞职去了一家洗浴中心上班。如果她应聘前告诉我,我必定不同意,但她说已经交了几百块元培训费,那钱当然是我给她的。她想做两个月就出来,我只好由她了。
她把先前存放在厂里的东西全部搬到了宿舍,我好奇地翻看那些东西,结果大吃一惊。她写了一本日记,满纸都是对某个男人的思念和爱恋,当然不是她的前男友,从时间上来看,她和前男友还没有分手,她已经移情别恋了。她和前男友在一起四年多,日记里竟然没有一个字提到他。她记录了一件事情,更是伤透了我的心,她给那个男人织了一件雪白的毛衣,一针一线都是对那个男人的情意,我从箱子里看到了那件没有织完白得刺眼的毛衣。
也许那个男人拒绝了她,也许还没有等她织完毛衣,那个男人离开那个厂了。那时她和前男友,她哥她嫂,她弟她弟媳,还有那个男人都在一个厂打工,那个男人是否接受了她的情爱?还是为了拒绝她逃避了?不得而知。
我觉得很悲哀,我和她同居一年多,她从来没想过给我织一件毛衣,下班后和节假日除了吃就是玩,何时把我放在心上?
她做了两个月洗脚妹,便辞职不干了。她爸不让她干,说挣那钱很脏。
我是一个很传统的男人,不吸烟不赌钱也不喝酒,从来没有去按摩院,更不会找小姐。我对她去做洗脚妹相当反感,不能接受。她家人知道我们感情破裂后,马上开始安排她回去相亲,虽然她回来后依然陪我,但我已经很疲惫,没有任何感觉了。
她马上有了新男友,我们只好分道扬镳。
分手后我才发现,自己依然爱她,依然难舍,依然心痛,可是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了,一切都结束了。
十年了,我要怎样才能够忘记她?
——永乐
永乐:
你好!被人尊称“老师”感觉不太自在,第一、我怕误人子弟;第二、现在老师实在泛滥:演艺界叫老师,传销行业叫老师,就连美容院也充满了老师……老师似乎已经成为“名利场”的代名词,所以,各位还是叫我洪砖好了,这样显得更加本色和亲切。
在情感江湖,男人时常被声讨,罪名是花心。常用批语有:见异思迁,忘恩负义,薄情寡义,沾花惹草,喜新厌旧等等。总之,在很多女人眼里,男人天生流氓成性,见一个爱一个,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有打油诗为证:
花花世界花花心,花花男人骗人心;
达到目的就变心,可怜天下女儿心;
为了男人伤透心,男人都是花花心;
见到美女就动心,花言巧语骗人心……
如果套用新闻的定义: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这“花心男人”也就缺乏被关注的价值了,“花心女人”倒还有些新鲜。
其实,论痴情,论花心,男女都一样。流氓不分男女,花心面前人人平等。
永乐先生,你在QQ上跟我一再表明,你爱的这个女人不算花心,至少她在爱你的时候,对你很真心。你这段话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金庸笔下《天龙八部》中的大理王爷段正淳,他虽然秉性风流,用情不专,但当和每一个女子热恋之际,却也是一片至诚,恨不得将自己的心掏出来,将肉割下来给了对方……无论如何,他终究负了天下女子,让她们伤心难过、悲痛欲绝,都是花心惹的祸啊!
你前女友十年前就达到现在花心男女的境地,瞒天过海,暗渡陈仓,脚踩几船,把你们几个男人蒙在鼓里,也许你们都以为自己是她的最爱,事实上她的最爱是那种恋爱的感觉和刺激。
花心即贪心,此念人人有。但人必须有节制和自律,否则一任泛滥,岂不成灾?你们几个成了“灾民”。她独自偷欢,逍遥情感江湖。
你觉得自己悲哀,但跟那个与她相恋四年的男人相比,你又是“轻灾区”。时间长短虽不能绝对衡量灾情轻重,但多少也可以做个参照。
多情还被无情误,这是真理!
在花心女面前,男人也不应该让她轻易得手。花心男女都一样,得不到时他们的心永远在骚动,得到了就会变得云淡风轻,甚至把对方看得轻贱。如果你是个喜欢犯贱的男人,那她就更不会把你当作一回事了。
这个前女友能够让你记得十年,伤心十年,也算是奇迹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迷恋她?她好玩,好吃,多情,花心……不是集千万宠爱于一身,而是集种种缺点于一身。爱情虽然不需要理由,但总该有个说法吧。
在男人眼里,女人有两种:充满灵气和充满肉欲,前者往往孤芳自赏,后者又太原始空乏。当纯粹的灵秀与纯粹的原始欲望发生碰撞的时候,男人多半都会选择原始欲望,或者这可能是没有理由的理由吧。
当初,你嫌弃她是“花心女”和洗脚妹,将她抛弃,多年以后,你倒像被她抛弃一样,一直不能释怀,这让人颇费思量。
难道真的失去才觉得珍贵?
在情感世界,流行一种妙论:爱过就是伤害,拥有就是失去。如果当初你们没有分开,估计后来也是要分开的。她身上有“污点”,你心中有针刺,而爱情有洁癖,你能够忍一时,能忍一世么?
当断不断,必定脑乱。如果当初你们一直强扭着走过来,估计早已变态了,有些东西不适合生存在现实中,记忆才是它们最好的葬身之地。因为在现实中,彼此的缺点随着激情的消失会有意无意地放大,而留在记忆中的优点则会永垂不朽。你怀念和不舍的并非那个人,而是恋爱中某些温暖的细节而已。
十年,足够谈N场恋爱,生几个孩子,你实在太浪费这些大好的年华了。
把过去圈进句号,未来才会出现很多感叹号和无数的省略号……
——洪砖 (整理/主持:今报记者洪静)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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