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客车高速追尾大货致2死13伤(图)
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 2014-03-17 14:44:00
昨日中午,沈海高速公路南红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首山开往沈阳的客车撞上了一辆货车,两人死亡,多人受伤。记者赶往现场的途中,损坏的客车已经被拖车拖走。
货车上还有客车的座椅和带着血迹的碎玻璃。本组图片均由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 查金辉 摄
昨日中午12时30分,一辆客车在沈海高速沈阳市苏家屯区红菱镇路段发生追尾事故。
该客车从首山始发终到沈阳北站,车上约有30名乘客,车祸造成包括客车司机在内的2人死亡。
苏家屯区中心医院收治了此次车祸中的13名伤者,其中8人住院治疗,一人腿部粉碎性骨折伤情较重。
客车追尾大货
昨日下午2时30分,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赶到沈海高速公路红菱镇段。在高速路上,清障人员正在操作吊车将卡车吊起。
一名清障人员表示,半小时前,发生车祸的客车被拖车拖走。这名清障人员表示:“客车车头深深凹陷,挡风玻璃撞掉后卡在货车尾部,多数车座向前倾斜,不少车座套都有血,乘客的行李撒了一车。”
被撞击的辽A牌照卡车长十余米,尾部变形严重,车上未装货物。一名知情者介绍,事发时这辆卡车停在高速路的紧急停车带上,但车尾部朝行车道偏了一定角度。“这辆卡车是静止状态,应该是车出了问题才停在这,客车从后面过来直接就追尾到卡车上,客车当时没有减速刹车。”
村民爬上高速路救人
沈阳市苏家屯区南红村村民曾庆石回忆他正在家里看电视,突然听到室外传来巨大声响,“声音很闷很吓人,我家离高速不远,出门就听到有人呼喊。”
曾庆石冒险翻越了高速路,看到一辆写有“客车”“首山——沈阳”字样的白色客车撞在一辆卡车尾部,车上六七名年轻乘客已经击碎了车窗,从车内跳到地面。
曾庆石说,他和另外几位村民上车帮助受伤的乘客。他发现坐在车前部的五六名乘客伤势较重,无法从变形的座椅中脱身。“前面坐着的几个人实在是帮不了,都卡在了座椅里,我帮着把能从座椅出来的人抬到车外,放在路边,等急救车赶过来。”曾庆石说。
120急救车赶到后,确认客车司机和身后座位的女乘客死亡。随后急救车载着伤势较重的乘客,紧急送往苏家屯区中心医院。
私家车帮忙送伤者
另一名参与救援的村民徐广和说,车上的乘客大部分是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有五名男生给他印象较深,“那几个年轻人座位在车尾,跳出车后一直帮着抬伤员。”
部分乘客被变形的座椅卡住,消防队员赶到后将他们救出。“大家站路边朝过路车辆使劲挥手!”徐广和说,几辆私家车在路边停靠。众人连抬带抱将受伤乘客挪到私家车上送往医院。
昨日下午4时,苏家屯区中心医院外科急诊室,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见到了村民提到的几名男生。
一名姓刘的男生说,他们都在沈阳上大学,在家过完周末坐车返校,当时坐在最后一排。“撞击瞬间我们被巨大的惯性甩出了座椅,眼镜、手机、手表全飞出去了,头也撞晕了。”
他说,回过神来发现车厢内一片混乱,能站起来的乘客用安全锤击打两侧车窗,车窗被打碎后,大家相互接应跳下车。
“到学校来电话”成诀别
车祸中,坐在司机后面的女生不幸去世。“我比那个女生先上车,有个父亲模样的人送她,上车前我听那个人对她说‘到学校给我来个电话’,现在想想,心里真不是滋味,这句话成了诀别。”说话间刘同学的眼圈湿润了。
同在车内的陶姓男生说,这趟从首山始发的客车中午11时30分从车站驶出,检票员没有上车随行,车内只有司机一名乘务人员。
车祸中一名中年女子伤情较重,腿部粉碎性骨折。伤者女儿白女士说,她提前到沈阳北站接母亲,但不见车来。之后的40分钟里,母亲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心悬了40分钟,最后一个男士接了电话,说出事了。”白女士赶到医院,含泪看着母亲被推进手术室。
该院急诊室医生表示,车祸中有13名伤者送到该院,其中8人住院治疗。昨日下午4时,客车一名负责人来到医院处理善后,他表示乘客的行李将在事故处理后返还给家属认领,同时将手机号留给家属以便联络。(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 张珑 李毅)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