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社会新闻

男子从杭州到大连见丈母娘 岳母竟是亲姑姑

来源:东北新闻网   作者:   2014-03-05 09:04:00

关键词: 杭州;大连;丈母娘;亲姑姑

  张强、李丽两人,一个住杭州一个在大连,两人通过网络相识,感觉十分投缘,之后不顾家人反对在大连开发区领证结婚。可婚后一见双方父母才发现,两人竟然是表姐弟。昨天,记者从开发区法院了解到这个荒唐的案件。

  网恋男女不顾家人反对,领证结婚 

  张强和李丽都喜欢上网聊天。两人同为80后。2011年1月的一天,两人在网上聊天相识,这一聊便感觉特别投缘,不久就建立了恋爱关系。由于二人一个在杭州工作,一个在大连工作,他们只能通过网上视频及通电话交往。两人感情越来越深,决定结婚。可是让他们没想到的是,双方父母都不赞成网恋,他们多次做工作也没有效果。最终,张强、李丽决定,绕开双方老人,即使父母都不同意,也要结婚。于是,他们自作主张,于2011年11月10日在大连开发区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头一次见丈母娘,却发现是亲姑姑 

  2013年2月里的一天,张强第一次随李丽到大连见她的父母。在与李丽的母亲谈论家庭情况时,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就像晴天霹雳一样,震得他目瞪口呆。原来,张强的父亲与李丽的母亲系同胞兄妹——而张强在此之前没有见过李丽的母亲(张强的姑姑)。

  原来,当年,家人反对李丽的母亲与李丽的父亲交往,故李丽的母亲在很早以前就跟随李丽的父亲一起来到大连生活,与张强的奶奶和张强的父亲等兄弟姐妹再没有往来。

  法院判决:表姐弟结婚,婚姻无效 

  根据这一情况,张强一纸诉状将李丽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的婚姻无效。在法庭上,李丽称:张强所述属实,同意确认婚姻无效。

  大连开发区法院经审理查明,张强、李丽于2011年11月10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举行正式婚礼,无婚生子女。张强的父亲与李丽的母亲系同胞兄妹。张强、李丽间系表姐弟关系,属三代旁系血亲。遂判决张强与李丽办理结婚登记确立的婚姻关系无效。

  开发区法院法官就此案提示,我国婚姻法明确将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列为禁止结婚情形之一,并规定夫妻双方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该婚姻无效。

  办理此案的开发区法院事后这样点评,张强、李丽双方分处南北两地,通过网络相识,并最终在登记结婚后发现系表姐弟关系,确实让人感到有些荒唐和戏剧化。但理性思考本案的前因后果,如果张强、李丽双方在决定登记结婚之前与自己的父母多些沟通,对对方家庭情况多些了解,不要这么草率,本案的悲剧便完全可以避免。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http://www.chinanews.com/gn/2014/03-05/5910374.shtml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赵晓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