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合并新农合与城镇居民保险 待遇将同步增长
来源:大众网 作者:于潇潇 2013-07-13 08:57:00
大众网济南7月12日讯(见习记者 于潇潇)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意见日前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根据《实施意见》,将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有关内容进行了整合,参保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实现同步发放、同步增长。
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年6月底,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4412万人,其中,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4216.3万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195.7万人。60周岁以上人数为1276.6万人。
据介绍,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后,参保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将实现同步发放、同步增长,意味着向缩小城乡差距、最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迈出重要的一步。
实施意见将新农保和城居保的参保范围进行了整合,即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可在户籍地参加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在缴费档次上,全省统一为100-5000元等12个缴费档次(100、300、500、600、800、1000、1500、2000、2500、3000、4000、5000)。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目前将最低缴费档次设为300元,100元缴费档次仅限于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同时,新政策取消了新农保中的家庭联动参保机制,提倡应当参保。
实施意见还根据试点实践经验对政策进行了完善,建立了丧葬补助政策。将丧葬补助标准定为500-1000元,具体补助额度由市、县政府确定并承担。
“为了更好地维护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权益,避免个人账户储存额缩水,我们在实施意见中将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方式进行了调整。”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将“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改为“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息”,并规定了缴费档次上限封顶。
原标题:
山东合并新农保与城居保 分12个档次缴费
责任编辑:王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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