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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平商铺缩水成3平 延期交房开发商赔51元

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   2013-07-05 07:16:00

  原标题:坑人吧?8.8平商铺缩水成3平 更坑人!延期交房开发商赔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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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屋层高非常低,市民站在屋内伸手能碰到屋顶(读者供图)

  2010年,崔女士在和平路某楼盘购买了一处商铺,当时签订的合同上标注套内建筑面积为8.8平方米,然而实际交房时,却发现实际使用面积仅有三平米,与崔女士一同购买该楼盘的还有很多业主,他们要求退房却遭到拒绝。目前,有二十多位业主联合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不能按规定日期交房开发商只需赔偿51元

  2010年年底,市民崔女士在和平路附近一处楼盘购买两处商业地产,面积均为建筑面积8.8平方米,总房款约为51万。签订的购房合同第八条交付期限约定:“出卖人应当于2012年12月31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但在规定的日期内崔女士等到的却是《延期交房通知书》,该通知书除了标明房子延期之外,既没有注明交房延期到何时,也没有任何关于延期交房补偿的说法。

  崔女士拿出合同给记者看,在补充协议第二条第二点写着:“买卖双方一致同意:《主合同》第八条所约定的交付日期,为房屋所在建筑待交付商品房开始交付的起算日期,出卖人应自前述所约定的交付日期日起90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崔女士说,这就意味着,2012年12月31日根本不是交房日期,“那就直接写2013年3月31日好了,干嘛还多此一举呢,让我们都以为是前面那个日期,这不是欺诈吗!”崔女士说,不仅如此,在合同中还规定,如果出卖人未按约定日期交房,只需向买受人支付总房款的万分之一作为违约金,然而买受人如果因为没有按期交款或者办理按揭,则要向出卖人支付20%的违约金,“也就是说,我这两套房子,开发商违约了只需要给我51元钱,我违约了,却需要付10万两千元,整整差了两千倍!”崔女士说。

  先交定金再看合同面积缩水不能退房

  好不容易到了交房日期,崔女士和其他几家当时一起购买这里商铺的业主对房子进行验收时,发现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仅有二三平方米,与合同上写的8.8平方米大相径庭。“公摊达到了70%,我量了一下,里面长1.5米,宽2米多,就跟家里一张床的面积差不多。”业主李女士说,不仅如此,房屋高度还不足两米,站在屋里一伸手就能碰到房顶了。

  记者在补充协议第一条看到:“买受人不以房屋的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层高、朝向等与房屋设计或使用功能有关的任何原因,向出卖人提出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等任何要求。”“买房子时是先交了定金才给看的合同,如果我们不满意这个房子,那定金是不退的了,而且签完之后,我们说要把合同拿回家看看,也被拒绝了,说交完全款才能把合同给我们。”业主丁先生说,等他仔细看明白合同时,却发现里面全是自己利益被剥夺的条款,这让他有种被骗的感觉。

  昨日记者来到该楼盘开发商办公处,对于业主提出的退房要求及对合同内容的质疑,工作人员并未做出明确解答,称会将此事汇报给领导。

  律师:补充协议架空主合同合同过多向卖方倾斜

  “这整个房屋买卖合同共有28页,但是补充协议的内容占到了13页,主合同里关于赔偿违约金等内容都没有明确约定,更多的内容是详见补充协议。”山东鹊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春雨说,为了规范购房合同的制定,国家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要求开发商按照示范文本制定合同,然而这个合同却几乎架空了示范文本,将所有实质内容都约定在补充协议内。“而且我仔细看了补充协议,里面反复强调‘买卖双方一致同意’等字眼,这就意味着,购房者一旦在合同上签字,便是接受了合同内容,反悔就是违约。”胡春雨说,但是开发商在制定这份合同时,却是过多地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免除了自己的义务。“这是违反格式合同条款制度的,按说这种合同可以判为无效。”胡春雨说,这个合同本身违反了公平诚信的原则,所以不应该视为购房者签字就等于认同了。目前,已经有二十多名业主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希望能合法争取属于自己的利益。记者 郑心茹

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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