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营改增试点 汽车客票监管权将转移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3-07-02 07:28:00
近日,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发出公告,自2013年8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即将在8月1日推行的营改增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此前,山东省汽车客票的印制使用管理一直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山东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此项管理职责将移交国税部门。
也就是说,山东省国税部门监制的客票于2013年8月1日正式启用,交通运输部门监制的客票使用期限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届时各用票单位结存的套有山东省道路运输票证专章的客票,由各用票单位封存,并将客票的封存汇总统计表报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所谓“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即对于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自今年1月1日起,除企业冠名发票外,国税部门对于各类发票免予收取工本费。随着客运发票管理职责由交通部门移交国税部门,各用票单位领用国税部门监制的客票时,国税部门也将按照规定免予收取工本费,这将直接减轻该省客运企业运行成本。按照有关数据测算,仅此项措施将为客运企业带来2000余万的利好。对于印制发票的成本,山东省财政已经安排专项资金扶持,确保客运发票正常印制、及时提供,确保客运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
鉴于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特殊需要,加之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山东国税和交通运输部门经协商研究确定,试点初期的客票不做大的调整,国税部门监制的客票底纹颜色、版式、抬头名称等内容暂时维持不变,只将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票证专章更改为国税部门发票监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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