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在线举报嘉定路某小区有罂粟 市北警方立即出动全部铲除

2020-05-26 09:31: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5月25日讯(记者 毛道光)罂粟花色彩绚丽,极具观赏性,其花朵败落后所结的果实有些市民用来“烹饪提味”、“偏方治病”,殊不知这美艳外表下隐藏的是罪恶的“毒魔”。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其果实是制取毒品鸦片的主要原料。无论是出于什么目的,种植罂粟花都是违法行为。记者近日通过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禁毒大队张磊警官了解到:今年以来市北警方共根据各类线索铲除罂粟3000余株。

  5月23日,有网友在网络发文“嘉定路某居民楼下绿地有罂粟”。市北公安民警获悉此情况后立即行动,四方派出所副所长孔庆洲带领民警赶到现场,经查看,该小区绿地内确有11株罂粟,民警在现场询问未发现种植的居民,遂将这11株罂粟予以铲除,并对周边居民进行了法制宣传,告知居民种植罂粟违法,凡被发现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置。

  相关法律知识: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市北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罪恶之花”罂粟绝对不能种植,哪怕种植一株也构成违法!以身试法的后果轻则拘留罚款,重则判刑入狱。已经种植的市民请尽快铲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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