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无证、套牌、未戴头盔 男子驾摩托上路“全摊上了”

2020-05-22 16:40: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毛道光

  大众网·海报新闻青岛5月22日讯(记者 毛道光通讯员 张月军 陈媛媛)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新形势下,为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交警威海路中队针对辖区高架路、商圈、交通事故多发区域等重点区域,设置固定查车点,开展重点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5月份以来,中队共查处酒驾行为7起,其中一起驾驶人竟无证、酒驾、套牌车等多项违法行为!

  5月22日上午,交警威海路指导员周钢组织5名警力在威海路台东一路路口设置查车点,严查过往酒醉驾、涉牌涉证、超载、电动自行车逆行、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10时50分,一辆蓝色燃油摩托车沿台东一路西向东行驶至威海路路口20米处时,执勤民警刘子勋发现该驾驶员未戴安全头盔,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但驾驶员试图钻入公交车之间空隙驾车逃跑,现场民警为确保安全立即上前将该车熄火,示意下车接受检查,在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语无伦次,说忘记带证。在询问中,执勤民警闻到驾驶员身上有强烈酒气,决定将驾驶员带至中队,核实身份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结果其血液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如实交待了其彻夜畅饮的事实及身份信息。随后,执勤民警通过移动警务平台系统查询,核实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查询车辆信息时,发现该车悬挂的号牌登记颜色为红色,与现场机动车颜色不一致,且机动车排量、发动机名牌号、车架号与登记均不一致。面对事实,驾驶员蔡某某口述该车是从朋友手里借的,具体车辆状况并不熟悉。对以上违法行为,蔡某某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蔡某某无证、酒后驾驶、套用其他车辆号牌、未戴头盔的4项交通违法行为,给予其合并处罚款3250元的处罚。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驾车出行,一定要做到“持有有效驾驶证件和号牌、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对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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