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着不走?法官"帮"腾房 市南区法院再出重拳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7-09-20 09:15:00
市南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文/图 半岛全媒体记者 孙桂东报道
半岛都市报9月19日讯 根据青岛中院统一部署安排,市南区法院“夏雨”执行行动19日上午再出重拳,将位于延兴路的一处执行拍卖房产交付买受人。
19日上午8时,市南法院组织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20余人到达执行现场,市北公安分局洪山坡派出所民警到场见证执行。经现场了解,居住在涉案房屋内的黄某某与被执行人于某有债权债务关系,他是经于某同意进住,因此拒绝迁出。执行法官告知黄某某拒不迁出房屋、妨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其与被执行人于某间的债权债务纠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不应以此为借口妨碍执行。经过执行法官的批评教育和耐心说服,黄某某最终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将房屋腾交给买受人。
据了解,本案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经市南法院与青岛中院审理并判决,判令被告邢某、于某等连带向原告赵某偿还借款81万余元以及利息等费用,因被告未主动履行还款义务,赵某向市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邢某、于某等发出执行通知书,多次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但邢某等始终以各种借口拒不履行。此后,执行法官对上述房产依法进行查封,并严格依程序进行评估拍卖。买受人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被执行人仍拒绝腾交房屋,市南法院遂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