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青岛制定新规 规范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公共服务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梁超   2017-08-29 14:26:00

关键词: 农民培训 规定 职业 顶岗实习 实习实训

  晚报讯 记者从市农委获悉,为规范全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公共服务,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健康发展,市农委制定 《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公共服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要求,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公共服务,将其纳入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具体工作由区(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承担。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快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培育公平竞争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政府购买服务供给市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承接主体应当设立农民田间学校。

  申报青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示范基地的承接主体,须具备开展观摩实训、顶岗实习、创业孵化的师资队伍和配套制度;具备现场教学、实习实训所需培训场地、教学设施设备。该规定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记者 梁超)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勇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