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65家医院接入国家平台 实现跨省联网结算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7-08-21 09:06:00
半岛全媒体记者 肖玲玲
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数量持续增加,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均可异地联网结算,参保人可自助申办异地就医备案……8月2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随着本市医保异地就医工作的深入推进,异地医疗报销又有了新进展,目前青岛已顺利实现跨省异地联网结算,65家定点医院接入国家平台。
■新进展
65家定点医院接入国家平台
据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青岛市已顺利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符合医保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均能享受到异地联网结算带来的方便快捷。全市已有65家定点医院接入全国平台,实现了与国家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的顺利对接,也为异地来青就医的患者提供了更多选择。
目前,全市跨省异地就医已顺利联网结算36例,其中,外地来青就医23例,本市异地就医13例。为了让参保人感受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便利,市人社局精简经办手续、创新服务模式,在全国率先实现异地就医移动自助备案,参保人网上掌上均能申办异地就医备案业务,彻底改变了以往异地就医患者专程从外地回青、多次往返业务大厅的传统经办模式,大大节约了时间成本,提高了服务效率。
■新变化
及时跟进异地就医报销政策
日前,市人社局发布了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参保人关心的异地医疗报销问题做出了进一步明确。
一是及时衔接基本医保政策。青岛市对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支付范围以及基本医保统筹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制定了与国家、省相应的衔接政策。二是及时衔接全民补充医保政策。及时做好与山东省大病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对异地就医使用的特殊药品,明确了支付范围、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同时,对适用于本市全民补充医保制度的医疗费用报销也做出了相应规定。三是符合条件参保人均可异地联网结算。增加了按二档缴费的参保居民符合异地转诊及异地长期居住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办理异地联网结算,至此,青岛市符合医保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均能享受到异地联网结算带来的方便快捷。
■新途径
率先实现移动自助备案
为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市人社局在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建设规定动作提前落地的基础上,结合互联网技术应用,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异地就医备案”业务的移动自助申办。具体来说,就是将异地备案业务的材料提报、业务审核、信息反馈等业务流程搬到了互联网上,参保人员可利用手机或在网上提交材料完成申办,彻底改变了以往异地就医患者专程从外地回青、多次往返业务大厅的传统经办模式,大大提高了便民服务效率。
序号 医院名称 序号 医院名称
1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34 青岛广济心理医院
2 青岛市市立医院 35 青岛新视界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3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O一医院 36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O一医院崂山分院
4 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 37 青岛思达心脏医院
5 青岛市中心医院 38 青岛永新中医医院
6 山东青岛中西医结合医院(青岛市第五人民医院) 39 青岛优抚医院
7 青岛眼科医院 40 青岛开泰耳鼻喉头颈外科医院
8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 41 青岛市黄岛区中医医院
9 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 42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
10 青岛市口腔医院 43 青岛市黄岛区人民医院
11 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44 青岛市黄岛区第二人民医院
12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青岛) 45 青岛市黄岛区第二中医医院
13 青岛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46 青岛市城阳区人民医院
14 山东省青岛慢性病医院 47 青岛市城阳区第二人民医院
15 青岛市胸科医院 48 青岛市城阳区第三人民医院
16 青岛市第六人民医院 49 青岛盐业职工医院
17 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 50 青岛城阳古镇正骨医院
18 青岛内分泌糖尿病医院 51 青岛城阳玛丽妇儿医院
19 青岛华厦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52 即墨市人民医院
20 青岛市第九人民医院 53 即墨市中医医院
21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医院 54 青岛当代妇产医院
22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医院 55 青岛明亮手足外科医院
23 青岛市李沧区中心医院 56 平度市人民医院
24 青岛市交通医院 57 平度市第二人民医院
25 青岛市商业职工医院 58 平度市中医医院
26 青岛市按摩康复医院 59 平度博爱骨伤医院
27 青岛大学医学院松山医院 60 莱西市人民医院
28 青岛洪强骨科医院 61 莱西市市立医院
29 青岛乳腺病医院 62 莱西市中医医院
30 青岛新阳光妇产医院 63 莱西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31 青岛龙田金秋妇产医院 64 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
32 青岛坤如玛丽妇产医院 65 胶州市人民医院
33 青岛润洲心理卫生康复中心
■咋操作 异地就医备案如何自助申办
据悉,青岛市异地就医备案网上申办系统面向全市参保人,可以支持“青岛智慧人社”APP、“移动医疗”APP、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大厅、青岛市一体化信息平台医院子系统等多种服务渠道。
其中,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业务,可自助在手机上下载“青岛智慧人社”APP并成功注册登录后,点击医保图标按钮,点开异地安置审批菜单,正确填写异地定点城市、定点医院等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户籍页等证件电子版,点击提交按钮即可完成申办。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在具备转诊资质的定点医院办完转诊手续后,医院工作人员会通过业务系统将转诊信息和电子版材料发送到人社部门完成申办。除了“青岛智慧人社”APP,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业务申办。
■提醒 6类异地就医费用 可医保报销
日前,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本市6类异地医疗产生的医疗费,可纳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是异地转诊,参保人因本市医疗条件限制和疾病诊疗需要,转往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二是异地急诊,参保人离开本市期间,因患急症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急诊留观(超过24小时)或住院治疗。三是异地安置,退休(职)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居住地的人员,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四是异地长期居住,未取得居住地户籍的退休(职)人员和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异地定居人员,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住院和门诊大病治疗。五是常驻异地工作,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因工作需要被单位长期派出在异地工作,以及经劳动能力鉴定达到1~4级伤残的在职工伤职工异地长期居住,在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因病治疗和门诊大病治疗。六是大学生原籍治疗,参加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大险定点医院住院治疗,以及因病休学期间的门诊大病治疗。其中,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四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异地就医前,应首先办理并激活第二代社保卡。其中,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按照参保区划,需提前到青岛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选择就医地就诊医院。就诊时持二代社保卡,在已实现全国联网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完成身份确认,出院时就可直接结算。异地转诊人员则应向青岛市承担转诊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直接在院端上传至一体化信息系统进行审核。参保人在异地转入医院就诊前,刷卡确认身份,出院时可直接结算。
■链接 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 支付比例执行本市政策
据悉,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执行就医地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青岛市的报销政策。
在异地医疗待遇政策方面,青岛市参保人异地就医不享受青岛市全民补充医疗保险特药特材待遇。参保人在异地使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注射用地西他滨等18种药品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规定范围内的药品,按山东省特药医保结算价和规定比例报销。其中,职工执行鲁人社发〔2016〕50号、居民执行鲁人社字〔2016〕412号文件规定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相关费用由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列支。有关待遇随国家及省政策的变化而调整。
虽然参保人异地就医不享受青岛市全民补充医疗保险特药特材待遇,但异地联网结算人员范围外费用全额纳入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大额保障。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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