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隔夜酒”司机被查 罚款千元驾照暂扣6个月
来源:大众网 2017-02-21 16:44:00
刘某在接受处罚。
大众网青岛2月21日讯(记者 高玉清 通讯员 秦浩)前几天,胶州交警大队查获一起隔夜酒司机,经过检测酒精含量达到了26ml/100ml,属于酒后驾驶,如果说上一位司机是对自己很有自信,那么这位司机就是不撞南墙不回头。明明知道自己喝了不少酒脑袋还晕乎,但他还是依然上路行驶。
2月20日上午8点30分,胶州交警大队正在辖区路段巡逻,当巡逻至潍胶路路口时,发现一辆面包车忽快忽慢,形迹可疑。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执勤民警要求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该司机摇下车窗,打开车窗那一瞬间,闻到其车内有很重的酒气。民警立即对刘某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刘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48.2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刘某说,今天没喝酒,19日晚和几个朋友在家喝了几杯,可能体内酒精还没分解,身上酒气味道还非常大。头确实有点晕乎。原来又是隔夜酒。根据交通法相关规定,对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此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面对严厉的处罚,刘某后悔不已。
交警提示,喝完酒后根据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分解酒精的能力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喝完酒后最好人体消耗酒精的时间大约为10-20个小时之间,所以酒后20小时内不开车是最稳妥的做法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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