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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第十四届职业技能大赛启动 26日开始报名

来源:青岛晚报   作者:王晓雨   2016-09-25 08:57:00

关键词: 职业技能大赛;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报名系统;大赛组委会

  日前,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启动青岛市第十四届职业技能大赛。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本届大赛首次设立“技能+农业、技能+工业、技能+服务业、技能+创业”四大板块,增设快递业务员、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等工种。同时继续设立10万元“振超技能大奖”,将大奖数量从上一届的2个扩大到3到5个。

  赛区承办比赛享受补贴

  本次大赛参赛人员不受身份、学历、地域和职业技能等限制,市内外广大城乡劳动者和年满16周岁(2000年9月30日前出生)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院学生均可报名参赛。同时,采取开放竞赛场所和组织现场观摩等方式,营造开放性办赛的良好氛围。整个大赛分为职工和学生两个组别。设置国家职业资格的赛项,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三级命题,其他赛项竞赛内容由各赛区组委会提出方案,报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审核后实施。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首次对赛区承办比赛的每个工种给予最高3万元补贴,具体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根据耗材情况划分层次,确定补贴标准。获奖选手的奖励标准为:职工组冠军奖励1万元,第2名奖励5000元,第3名2000元,第4名至第6名各1000元。学生组冠军奖励5000元,第2名3000元,第3名1500,第4名至第6名各800元。此外,大赛继续设立“振超技能大奖”,在各工种竞赛状元中,选择在本市工作,品德优秀、技能精湛、贡献突出的3到5人,每人奖励10万元,对获奖者优先推荐评选 “青岛市首席技师”“青岛市劳动模范”。

  首次设置技能创业赛项

  按照计划安排,大赛从2016年9月启动至2017年3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为2016年9月至10月,为宣传发动、组织报名阶段;第二阶段为2016年11月至12月,为组织开展竞赛阶段;第三阶段为2017年1月至3月,进行总结通报表彰。参赛选手可选择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业(工种)。具体报名时间为9月26日9时至10月25日17时,报名日期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同时各报名点不再接受报名。

  在内容设置上,此届大赛突出对接重点产业和大众创业,首次设立 “技能+农业、技能+工业、技能+服务业、技能+创业”四大板块。其中,着眼推动农业发展,设立7个赛项。立足助力“青岛制造”,设置涉及轨道交通等8大产业42个工种。着眼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设置快递业务员、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等。首次对接大众创业,设立农家宴、网店设计、立体剪裁等技能创业赛项。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了配合第十四届大赛的举办,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等四部门决定在全市企业中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从2016年9月开始至2017年1月结束,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 记者 王晓雨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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