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坑别踩 青岛旅游局发布假日旅游"八项注意"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6-09-16 08:53:00
中秋、国庆陆续来临,准备携家带口、呼朋唤友外出或是来青游玩的朋友们,为使大家的行程惬意又圆满,青岛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发布假日旅游“八项注意”,一旦出现问题可通过消费者协会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旅游、工商等行政部门申诉。
1.合同签定费点事,内容条款读仔细
旅游合同是保护旅游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旅游纠纷的重要依据。现实中,确有旅行社为减轻责任,在旅游合同中存在游览项目隐藏、时间标注不明、住宿标准模糊、购物活动和另行付费项目非自愿、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等陷阱。
注意:按照《旅游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合同内容涵盖双方基本信息、行程安排、服务标准、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游客订立合同前要认真阅读、详知内容,索要缴款凭据,以备旅游纠纷出现后作为索赔证据。
2. 购物切莫随大流,出手之前补协议
外出旅游,想不买点东西都很难,毕竟“吃住行游购娱”,旅游6大要素嘛。不过在旅行中,遭遇的现实情况是,一看到大家都去买,我们就坐不住了;一听到店家是“老乡”、店家因“父母大寿、家中添丁”等搞促销,我们就心动了;一见到玉器、珍珠以及喜欢的物品,我们就拔不动腿了……
注意:一是旅行前若确有购物需求,可与旅行社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购物补充协议,同时私下里多了解目的地特产和价格水平等,备足功课。二是购物后向商家索要发票,发票上明确注明商品详情及退换货条件,保存好购物凭据。三是千万别抹不开面子,可以拒绝合同约定之外的购物活动。
3.别接别信小广告,拿钱走人哪论理
有些无业人员以“某某旅行社”销售人员的身份在社区、学校、公园、酒店等地散发旅游线路小广告或者只有联系电话的不规范旅游广告。他们通过与游客拉关系、套近乎,收取游客旅游费用,再将游客转包给正规旅行社来挣取差价。
注意:习惯于晨练、晚练的老年人尤其要警惕。想想看,他们既不与游客签合同,也不开发票,一旦出了问题,游客合法权益又该如何保障?
4. “回馈客户”免费游,天掉馅饼岂易吃
近年来,有的旅行社以低价、免费旅游的名义组织旅游活动,却通过安排购物活动,强迫或诱导游客购物来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还有个别的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经营性企业的销售人员,组织所谓“回馈客户,低价旅游,免费旅游”的活动,招徕客户,特别是老年游客,以达到促销其产品销售的目的。
注意:一定要提高警惕,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参加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市民参加旅游活动时,应当将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警惕以“赠送”、“低价”等为卖点的宣传,以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天上不会掉馅饼”,“ 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老话儿可都是教训换来的呀,咱们还要再当一次冤大头?
5. “烧香拜佛”先问价,装神弄鬼忽悠你
一些景区里以寺庙、道观为主要参观游览项目,有不少游客往往会在这些场所祈福、烧香、拜佛。待拜完后,所谓的“工作人员”便会出来索取高额香费,搞得游客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言。
注意:在宗教场所,所谓的“工作人员”其实利用的就是游客虔诚拜佛、烧香、求签后不好意思不给钱的心理,不向游客说明“香火”价格或不明示是否收费。因此,烧香前一定要先问清是否收费及服务商品的价格明细,心中有数再行动嘛。
6.网购旅游新趋势,拍照截图留证据
通过网络购买旅游产品因其方便、快捷,已逐渐成为新趋势。而有些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公司与个人以“某某旅游网”、“某某旅游团购网”等名义招徕组织旅游活动。
一般来说,网购因异地性、虚拟性等特征,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产生的纠纷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纯粹的网络旅游诈骗, 在网络上发布假的旅游产品骗取钱财、个人信息等。另一个是发布虚假广告、虚报价格等欺诈行为。
注意:第一,通过网络购买旅游产品,首先应尽量核实网站真伪,通过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查询网站经营者。《旅游法》第四十八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其次应尽量去正规网购旅游平台,并注意通过工商、旅游部门等核实平台及第三方企业的资质。第二,对于网站的虚假广告、虚报价格等欺诈行为,应注意仔细阅读广告及实际交易信息,注意交易附加信息,保留电子订单、短信及付款信息等记录,必要的可以通过拍照、截图留存证据。第三,如果通过网购旅游包价产品,尽量签订合同、索要发票及购买保险,注意核对行程信息。
7.轻易莫随“群旅游”,鱼龙混杂难管理
一人召集,多人响应,参与的驴友们组成一个团队结伴出行,“群”旅游这种新兴的旅游方式借助于QQ群、微信群和微博等在旅游者中得到快速发展。
因“群”旅游一般由个人组织,其不像旅行社必须取得旅游部门许可并办理工商登记。因《旅游法》对于这种新兴的旅游方式并未进行详细规定,如果出现纠纷或损害事故,旅游者通常只能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组织者承担责任,维权困难,工商、旅游部门也难以监管。
注意:广大旅游者出外旅游应选择正规旅行社,尽量避免“群”旅游。如果通过微信、QQ等方式报名出游,尽量核实组织者信息,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并保留小票。注意保留微信聊天记录,以及旅游过程中的相关证据。
8.“旅游直销”是幌子,入会拉人是目的
自2005年《直销管理条例》颁布以来,直销作为众多现代经销模式中的一种,以其低成本的运营模式被企业所青睐。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是许可经营,而我国商务、工商部门目前公布的直销产品范围并没有旅行社行业。
公众接触到的所谓“旅游直销”,实际上是有些公司、网站打着“旅游直销”的幌子,特别是境外公司以“缴纳会员费,免费旅游,可以参与一些高额回报计划,在短期内赚快钱”作饵,吸引不知情的游客入会,以收取入会费、拉人头、层层分红等模式来发展会员,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就会“人去楼空”。
同时,传销和直销模式相似,一般旅游者难以辨别,一旦参与到名为直销实为传销的企业,将涉嫌《刑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注意:首先对于此类旅游活动,如果旅游者需要加入企业,建议首先核实该企业是否已经办理直销业务许可。其次,直销企业此类旅游活动多以销售业绩或是发展会员等为条件,而且也不会包揽全部旅游费用,旅游者应量力而行、谨慎参加。再次,旅游者不要贪图小便宜、高回报,避免落入以“旅游直销”为噱头的传销陷阱。
小提示:出境游遇突发事件联系大使馆
遵守这“八项注意”,再加上出游的轻松心态,假期快乐出游也就是分分钟的事儿了。此外,青岛市旅游局还有两点提示,一是要安全出游、防范风险。在行前要密切关注并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天气、卫生、交通、自然灾害、社会治安等情况,选择适合自身条件的旅游项目并尽量避免独自从事探险旅行。视自己的身体情况,选择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旅游产品。避免在不安全海域、水域游泳,尽量结伴活动并配带救生设备。外出时请尽量使用银行卡,不要携带大量现金,注意看管好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避免丢失。
此外,出境游遇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并及时与当地警方和中国使领馆联系。二是文明旅游、当好使者。游客要从自身做起,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爱护环境,举止得体,文明出游,争做文明旅行者。
责任编辑:王世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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