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小微企业创业申领补贴成本缩减 可省千元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2016-07-07 14:13:00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加快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6〕11号),出台了20条新政加快落实城乡一体就业创业政策。扩大了就业创业政策的适用范围,明确政策申领条件,简化申领材料和经办程序,清除了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制度壁垒,确保各项政策发挥积极效应。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想了解具体政策,可登录青岛政务网、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也可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生服务热线12333咨询。7月6日,市人社局就业促进、失业保险处处长宋平就20条新政进行解读。
1 同一个创业实体,只能申领一次创业补贴
宋平介绍说,创业补贴分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新政策调整明确创业补贴申领范围和条件。
其中,创业者需缴纳社会保险。对注册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及有雇工个体工商户的创业者,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时,需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在创业实体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同一个创业实体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申领一次创业补贴。对提供虚假创业证明、失地证明、生产经营等材料的,注册后没有开展正常经营活动的,创业者此前已创办实体正常经营且办理就业手续一年以上,申请补贴前注销原实体 、办理失业登记重新注册办理就业手续的,以及经区市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实不符合创业补贴申领条件的其它情形,不纳入创业补贴范围。
2 为小微企业减负,补贴申领成本节约千元
青人社发〔2016〕11号文件调整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政策。其中,扩大了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范围。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的创业实体,不含个体工商户。对于青政发〔2016〕1号文件下发以后,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创业者以及其他符合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条件的,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资质证明、正常经营并在创业实体按月为本人及职工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含补缴月份)满1年,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向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以往办理补贴申请非常麻烦,而且费用也很高,成本约1000元,新政策调整后,简化了繁琐的程序,节约了千元成本。”宋平介绍说,此次政策调整精简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申领材料。自2016年8月1日起,对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的创业实体,不再需要提供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计部门出具的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3 申领创造岗位开发补贴,社保缴费降为4个月
按照原政策规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创业人员,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或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2013年10月1日以后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创造岗位新招用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本市户籍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申领补贴时劳动合同正常履行、社会保险正常缴纳,可根据申领补贴时吸纳上述人员的岗位数量。青人社发〔2016〕11号文件调整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条件,将原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调整为满4个月(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月份),其他申领条件不变。
4 申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不再提供职业资格类证书
“新政还将网络商户从业人员纳入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范围。”宋平介绍说,对于青政发〔2016〕1号文件下发以后,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在户籍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中心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
同时,简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条件,对于从事家政服务、婴幼儿看护服务、养老看护服务、病人看护服务等家庭服务事项申领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不需再提供按照国家规定取消的职业资格类证书,但仍需提供所服务家庭出具的证明。
“也就是说,原来那些没有挂靠机构的,不好查询身份的,不好证明自己的,可以不提供职业资格类证书,但必须要求你所服务的家庭开具证明,证明你在他家进行相关服务。”宋平解释道。
5 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补贴扩大范围
“关于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补贴,新政对小的业态进行了进一步扩大,其中原来的六大类里每一类都有局部扩大。”宋平总结到,六大类符合条件的家庭服务机构可申领家庭服务业吸纳就业补贴和家庭服务业稳定就业岗位奖励。
家政服务业:住家保姆、家庭管理、家庭保育、家庭日常保洁、家庭秘书、家庭护理、管家等家庭事务管理活动,包括钟点工等;
社区服务业:社区福利服务、社区便民利民综合服务体系、社区环境服务、社区信息化等;
家外病患陪护服务业:医院病患陪护、在其他场所的病患陪护等;
养老助残服务业:社区养老助残服务、社会化养老助残服务等;
家庭外派委托服务:搬家服务、接送服务、家庭开荒保洁服务等;
家庭专业(特色)服务业:月嫂、育婴师、家庭教师、家庭医生、家庭顾问、家政咨询师等。
6 精简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申领材料
宋平指出,在办理各项就业创业政策业务中,能通过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或市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获取的信息,不再需要申请单位、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特殊情况除外),包括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就业创业证》、工商营业执照(或有效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低保”证明等。
受理经办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范围、申领条件受理核实申请材料,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享受政策人员范围,不得随意增加或降低申请条件。同时 ,依托市公共就业一体化信息系统和“青岛就业网”,加快推进就业、创业、失业业务经办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反馈,对业务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实现全过程线上审核、一次性线下办结。
城市信报/信网记者 王鑫鑫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责任编辑: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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