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北宅分娩补助金涨200元 流动人口也可领
来源:大众网 2015-12-18 15:16:00
大众网青岛12月18日讯(记者 蒋甜 )今天,大众网记者从青岛市崂山区北宅街道了解到,从今年起,符合条件的北宅产妇可多申领200元分娩补助,该补助今后每年都会向产妇发放。产妇分娩后可到街道办或居委会申请,除了北宅管理的产妇享受此待遇外,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也能申领补贴。
“2015年1月1日以后分娩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到居委会申领补助,”北宅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介绍。补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夫妻一方为北宅街道户籍、属北宅街道计划生育统计管理范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在具有资质助产机构分娩;按规定在崂山区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怀孕分娩或在规定时间内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孕产妇;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北宅街道连续居住并接受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年以上、具有稳定的职业和住所的流入育龄妇女。
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指合法生育。具有资质的助产机构,指经主管部门批准、具有开展助产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包含育龄妇女在外地有资质机构分娩的。接受现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指纳入现居住地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并主动接受现居住地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技术服务和日常管理,包含孕环情监测、落实节育措施、主动报告孕情等。具有稳定的职业,指签订期限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办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或签订一年期以上摊位租赁合同,或有在北宅缴纳税款的证明。具有稳定的住所,指签订一年以上房屋租赁合同,或在同一单位的职工宿舍居住半年以上。
符合条件的育龄妇女本人生育后60天内需携带一孩告知单(生育登记证明、《生育证》和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估建议告知书或长效措施落实证明、农商银行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孕产妇依法生育住院分娩补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核实确认后提出初审意见,审核无误后加盖社区两委公章,张榜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街道计生办。
据介绍,分娩补助金每季度发放一次,街道计生办审核签署意见后盖章存档,并按时申报资金,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各社区。
“符合条件的产妇,在分娩后应及时申领,自己不方便可让家人代办,避免影响待遇的发放。”该工作人员表示,分娩补助每人200元,生育双胞胎的也是按照200元发放,如果是合法生育二胎的,也能享受此待遇。
责任编辑:王世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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