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托举哥被赞见义勇为典型 社区奖励1万元
来源:青岛新闻网 2015-08-14 07:01:00
段广智是一名普通的青啤职工
“托举哥”段广智生活照
托举哥追踪>>>>徒手爬楼小哥找到了 网友狂点赞
热帖>>>>3岁娃身体悬在半空危在旦夕 青岛再现助人为乐“托举哥”
青岛新闻网8月14日讯 自从本网连续报道沙子口“托举哥”英勇救人的事迹后,今年52岁的段广智成为了网络名人。8月13日,段广智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决定将他树立为见义勇为的典型,同时奖励其1万元人民币。
“托举哥”的英勇举动经过微博、青青岛社区的广泛传播,形成了巨大的影响力,网友纷纷大赞这种正能量行为,“其实这种无私忘我的精神正是我们社会所普遍缺乏的。托举哥好样的。”微博上一位网友这样评价说。
对于网友的好评,朴实憨厚的段广智有些不好意思。“感谢网友的支持,其实当时并没有想太多,就是本能地去挽救孩子的生命。”段广智说。
为了表彰“托举哥”的行为,事发地崂山区沙子口街道段家埠社区两委开会,决定将段广智树立为当地见义勇为的典型,并奖励其人民币1万元。而段广智所在的青岛啤酒五厂生产部的领导,也决定以部门的名义奖励其六百元。
“我救人并不是为了名誉和金钱,很意外社会给予我这么高的评价,今后遇到这样的事我还会义无反顾地站出来。”“托举哥”段广智告诉青岛新闻网记者。(青岛新闻网记者 任俊峰)
http://news.qingdaonews.com/qingdao/2015-08/14/content_11205691.htm
责任编辑:徐丽丽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