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某医疗集团腹部超声科主任收20万回扣被查
来源:齐鲁晚报 2015-08-05 14:29:00
半岛都市报8月4日讯(记者 周衍鹏) 利用手中开处方的便利,原青岛市某医疗集团科室主任邹某先后索要、收受药品经销商共20多万元好处费和回扣。日前,经李沧区法院一审判决,邹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5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2011年11月起,被告人邹某担任青岛某医疗集团腹部超声科主任,主要负责科里的全面工作,包括技术管理、人事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物资管理等。由于做超声检测需要大量使用耦合剂,而邹某作为使用科室的负责人,有权利决定使用哪种耦合剂以及使用数量。
当月起,药品经销商陈某托朋友找到邹某,希望邹某能多支持他代理的海利安耦合剂产品,并许诺每支20毫升的耦合剂给邹某1.5元的回扣,每支15毫升的耦合剂给邹某1元钱的回扣,两人顺利达成协议。刚开始,科室每月大约使用2500支耦合剂,到后来涨到每月6000支左右,陈某都会按照约定好的回扣比例给钱,基本上1个月送一次回扣,每次3000多元至10000多元不等。从2011年11月至2014年4月,两年多的时间里,陈某一共给邹某送了30多次回扣,总计213816元。两人每次都是在医院见面,地点要么是邹某的办公室,要么是无人的走廊。
李沧区法院审理认为,邹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依法惩处。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宣判,邹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5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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