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为解疼痛吸毒 青岛一男子 “以贩养吸” 获刑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敏   2015-07-24 15:15:00

关键词: 吸毒;贩毒;毒品交易;青岛;获刑

  大众网青岛7月24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郭栋)近日,青岛李沧法院审理了一起通过QQ贩卖毒品的案件。刘某为了缓解脚伤疼痛,通过QQ购买毒品吸食,由于手头紧,刘某又做出了通过QQ贩卖毒品的荒唐事。
  刘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加入一个QQ群,群里有人问他是否需要毒品。因为自己有脚伤,听说毒品能缓解疼痛,刘某就以80元一克的价格购入约5、6克毒品吸食。因手头比较紧,他就产生了将其中一部分毒品卖出去的想法。
  刘某在QQ群里联系到一名“客户”,提出350元一克。后经对方砍价,他将价格降到了300元一克。价格谈妥后,他就约对方在自己即墨的住处进行交易,分两次将手里的毒品卖给对方。后因对方被公安机关查获,刘某通过QQ贩毒的事情也就败露。
  李沧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含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毒品二次共计4.1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应予依法惩处。判决被告人刘长杰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安玉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