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P2P成为"骗对骗" 市处非办发布相关案例
来源:青岛晚报 2015-07-24 08:38:00
作为一种新兴的借贷模式,P2P网络借贷平台受到广泛关注,但国家对P2P这种新型业务尚未出台法律法规,P2P行业内鱼龙混杂。昨日,市处非办发布P2P非法集资案例,解析P2P非法集资的特征、手段,提醒市民防范犯罪分子利用P2P网络借贷平台设置的非法集资陷阱。
案一:深圳1600多人被骗1亿元
今年3月,深圳警方连续接到报案称,深圳百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去年12月资金链断裂,停止兑付投资人的本息,涉及资金达1亿元。民警侦查发现,“百信”通过互联网为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面向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约1亿元人民币。 “有160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资者,损失金额约1亿元。”警方表示。根据线索,民警成功将负责筹建、运营该平台的嫌疑人7人抓获。截至7月12日,嫌疑人郭某飞通过变卖资产、抵押贷款等形式共偿还投资人100万元。
案二:网络发布虚假信息集资
市金融办处非办还公布了另外一个案例,被告人木某利用优易网第三方在线借贷中介平台集资诈骗45名受害人合计达人民币2000余万元。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木某注册“优易公司”,木某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后来,被告人编造“优易公司”系香港亿丰公司旗下成员,谎称亿丰商城商户需要借款,在“优易网”上发布虚假的“借款标”,以高额利率为诱饵,向45名被害人合计非法集资2550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拿吸收来的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和投资,这在法律上被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涉嫌集资诈骗罪。 记者 薛飞
P2P平台要防三大陷阱
7月18日,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监管层针对互联网金融制定的有史以来最高层级、最正式、最全面的指导意见。尽管监管细则并未完全明确,但是这对P2P公司来说,或将迎来大洗牌。
P2P即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青岛目前有130余家P2P公司,预计将有六成公司消失。 ”市处非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将来互联网金融的隐形门槛越来越高,大量不符合规范的平台将加速“跑路”;劣质的平台会被淘汰。P2P平台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主要有三种:资金池模式;发布虚假借款信息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投资;发布虚假高利借款信息,并通过“借新还旧”短期募集大量资金。市民一定要了解网络借贷经营者所必须坚守4条红线:一是平台的中介性质,二是平台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三是不得将归集资金搞资金池,四是不得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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