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整治交半年答卷 环境等十大方面进展顺利
来源:青岛早报 2015-07-24 06:49:00
增绿补绿5.98万平方米、全市累计完成裸露土地绿化91.6公顷、垃圾转运站总数达到153处、11月底前完成沿海岸线环境整治、对28处污水直排口截污……记者从“2015年上半年市容环境整治进展”新闻发布会获悉,半年来,全市十大方面的市容环境整治进展顺利。
开放式楼院划分网格管理
青岛市老城区开放楼院众多,为有效解决开放式楼院管理难题,李沧区进行了创新探索。他们以300户居民为一网格,将全区11个街道共划分453个网格,1个网格内配备1个保洁员,3个网格配备1个垃圾收集人员,每天两次收集垃圾,在全区推行永安路街道“四定两制一保”(定网格、定人员、定职责、定标准;完善巡查制度、考核制度;保质量)环境卫生管理机制经验做法,初步形成了网格化、精细化、一体化、制度化的工作方法,切实提升了开放式楼院的环境卫生水平,为居民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
“环保烧烤”解决扰民难题
今年,市政府将露天烧烤治理作为政府工作报告重要事项进行重点督办,市北区在辽源路、伊春路烧烤整治工作中,提出以“环保烧烤模式”替代“污染烧烤模式”的思路,与业户达成共识,27家有烧烤项目的饭店进行了整改。城阳区、李沧区都将露天烧烤治理列为政府重点工作事项,城阳区专门划拨了200万治理经费,还新设立宝龙烧烤新天地、北曲烧烤集中区作为烧烤集中区。李沧区设置的3处疏导区正在进行招商,胶州、平度等设置了规范疏导区,将烧烤经营进行适度集中、有序疏导,即墨市也建立了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制,定期评比、定期调度。
十大方面整治进展
●居民小区楼院整治:
全市完成立面粉刷20.62万平方米,屋面修缮0.17万平方米,地面硬化4.14万平方米,增绿补绿5.98万平方米,管线修缮5.91千米,改建停车位1252个。
●背街小巷整治:
全市完成道路3条,整修路面16万平方米。累计完成道路5条,占年度计划的7%。
●镇街、社区环境整治:
累计新建小型垃圾转运处理设施7处,占年计划的22%。垃圾转运站总数达到153处;新增环卫车辆217台,占年计划的106.9%,总数达到1019台;农村保洁人员达到26137人,占年计划的101.5%。
●沿路环境综合整治:
清理违法非公路标志46块、灯杆挂旗广告262处、堆积物边沟垃圾4618立方米,恢复中央隔离墩93处,清理占路摆摊设点116处,沿线补植乔灌木6000株。累计完成占年度计划的50%。
●沿海环境综合整治:
对前海一线产权责任单位进行划分,明确责任,摸排卫生死角,建立台账,共排查出水泥建、构筑物2处、0.951亩,养殖残垣断坝8处、14.495亩;制定了“沿海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力保11月底前完成沿海岸线环境整治。
●裸露土地绿化提升:
全市累计完成裸露土地绿化91.6公顷,占全年总计划的65.7%,栽植乔灌木148.7万株,地被19万平方米。
●环境卫生设施提升:
成立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分部,并召开第一次调度会议;累计建设公厕9座,占全年目标的15%。
●沿山环境综合整治:
平度市梨沟山治理项目已完成计划目标。黄岛区“垃圾填埋场西南山体治理工程”已完成总工程量的30%;“南港一号路山体治理工程”已发布施工招标公告,6月25日下午开标;其余四处山体治理工程于6月10日发布施工招投标公告,7月初施工开标。
●沿河环境综合整治:
龙泉河等河道综合整治,已完成工程量的20%;开工建设5座节制闸、2个迷宫堰工程,在李村河建闸,工程进度20%。对28处污水直排口截污。完成晓望水库库尾清淤;清理河道垃圾40570吨,清理水域64.7万平方米。完成河道景观绿化工程48亩。
●交易市场环境综合整治:
截至6月底,15处新建改造农贸市场除1处正在网点购置洽谈外,其他14处市场全部完成项目方案设计;11处市场开始施工建设,1处市场已完成项目建设试营业。(记者 于顺)
责任编辑:赵晓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